广州浪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广州浪奇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2023-06-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广州浪奇股票情况
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或“中信证券”)受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浪奇”或“上市公司”)委托,
担任本次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
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
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披露提示性公告
前六个月至披露重组报告书前一日(即 2022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3 年 6 月 8 日,
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二)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
(五)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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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各相关机构和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自查期间内,上述纳入本次交易核
查范围的自然人及机构存在以下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一)自查人员交易广州浪奇股票的情况
广州浪奇股份 核查期末持
买入/卖
姓名 职务或关系 变更日期 变动情况 股情况
出
(股) (股)
新仕诚监事、
叶熙娜 2023-04-24 600 买入 1,200
纪检室主任
广州浪奇独立
黎少萍 董事吴振强配 2023-02-17 -57,300 卖出 0
偶
2022-11-17 -1,700 卖出 50,000
2022-11-18 1,700 买入 51,700
侯君辉 南沙浪奇监事
2023-02-22 1,300 买入 53,000
2023-02-27 2,000 买入 55,000
(二)自查机构交易广州浪奇股票的情况
中信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在自查期间持有或买卖广
州浪奇挂牌交易股票的情况如下:
累积买入 累积卖出 自查期末持股
账户性质 证券简称
(股) (股) (股)
中信证券自营业务
广州浪奇 9,384,701 8,763,460 816,944
股票账户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
广州浪奇 900 300 600
业务股票账户
中信证券信用融券
广州浪奇 0 0 0
专户
除上述情况外,在自查期间,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的相关主体
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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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性质的核查
1、经核查,叶熙娜已出具书面说明,确认:“(1)本人上述股票买卖行为,
是在并未获知广州浪奇资产重组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
市场交易情况及广州浪奇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广州浪奇本
次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广州浪奇股票
的情形;(2)本人不存在利用本次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广州浪奇股票的情
形,也不存在向本人亲属泄露广州浪奇内幕信息的情形;(3)直至广州浪奇本
次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广州浪奇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买卖广州
浪奇股票。”
2、经核查,黎少萍已出具书面说明,确认:“(1)本人上述股票买卖行为,
是在并未获知广州浪奇资产重组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
市场交易情况及广州浪奇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广州浪奇本
次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广州浪奇股票
的情形;(2)本人配偶吴振强虽为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但
其在广州浪奇发布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前未向本人透露
过广州浪奇的任何内幕信息;(3)直至广州浪奇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
广州浪奇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
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买卖广州浪奇股票。”
3、经核查,吴振强已出具书面说明,确认:“(1)本人配偶黎少萍上述股
票买卖行为,是在并未获知广州浪奇资产重组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
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广州浪奇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
广州浪奇本次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广
州浪奇股票的情形;(2)本人不存在向本人亲属泄露广州浪奇内幕信息的情形,
也不存在利用本次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广州浪奇股票的情形;(3)直至广
州浪奇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广州浪奇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
本人的近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
交易行为,不会再买卖广州浪奇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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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核查,侯君辉已出具书面说明,确认:“(1)本人上述股票买卖行为,
是在并未获知广州浪奇资产重组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
市场交易情况及广州浪奇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广州浪奇本
次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广州浪奇股票
的情形;(2)本人不存在利用本次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广州浪奇股票的情
形,也不存在向本人亲属泄露广州浪奇内幕信息的情形;(3)直至广州浪奇本
次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广州浪奇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买卖广州
浪奇股票。”
5、经核查,中信证券出具自查报告声明:“中信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
制度》《未公开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制度并切实执行,中信证券投资银行、
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之间,在部门/机构设置、人员、资金、账户等方面独立运
作、分开管理,办公场所相互隔离,能够实现内幕信息和其他未公开信息在中信
证券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间的有效隔离,控制上述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用,
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避免中信证券与客户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以及员工与中
信证券、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相关股票买卖行为属于正常业务活动,与本投行
项目不存在直接关系,中信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内
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上述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声明承诺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主体在核查期间买卖广州浪奇股票的行为
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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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广州浪奇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谢卓然 熊文祥
财务顾问协办人:
李嘉霖 黄明朗 陈 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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