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23-19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9 日上午 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9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9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昆明市呈贡区云南白药街 3686 号云南白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药空间二楼宝相厅。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 司股东可以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6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首席执行官、总裁董明先生(代行董 事长职责)。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27 人,代表股份 1,127,331,7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2.738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76 人, 代表 股份 924,731,1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46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51 人,代表股份 202,600,6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27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22 人,代表股 份 83,074,4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23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72 人,代表股份 26,659,7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83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50 人,代表股份 56,414,7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396%。 (三)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 议并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2/6 (一)审议议案 1.00《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 1,127,16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2%;反对 6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0%; 弃权 100,1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82,907,1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986%;反对 6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809%;弃权 100,1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0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审议议案 2.00《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 1,127,187,3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2%;反对 5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 弃权 88,6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7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82,930,0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262%;反对 5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670%;弃权 88,6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6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审议议案 3.00《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 1,127,207,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9%;反对 4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 弃权 84,0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75%。 3/6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82,949,8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500%;反对 4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489%;弃权 84,0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审议议案 4.00《关于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 1,127,206,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9%;反对 40,8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 弃权 84,3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75%。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82,949,3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494%;反对 40,8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491%;弃权 84,3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五)审议议案 5.00《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 1,127,235,3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5%;反对 86,0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6%; 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82,978,1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840%;反对 86,0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1036%;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六)审议议案 6.00《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6 本议案同意 1,127,181,2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6%;反对 14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4%; 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82,923,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188%;反对 14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1688%;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七)审议议案 7.00《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 控制审计)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 1,120,114,8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598%;反对 5,124,3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 份 的 0.4546%;弃权 2,092,6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56%。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75,857,56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1.3127%;反对 5,124,3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6.1683%;弃权 2,092,6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19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伍志旭 杨杰群 5/6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9 日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