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9 证券简称:万向钱潮 公告编号:2023-051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8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万向总部万向多功 能厅(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万向路529号)召开。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平一执行董事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 2,188,142,284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66.231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 人、代表股份 2,171,564,110 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5.72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 16,578,174 股,占 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018%。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 和网络 参加本 次会 议的中 小投资 者6 人,代 表股份 74,707,658 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613%。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公证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如下: 一、逐项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1.01、选举倪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87,469,41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6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4,034,79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099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02、选举沈志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88,007,31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938%。 -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4,572,69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19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03、选举杨正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88,007,31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9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4,572,69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19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04、选举潘文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88,007,31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9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4,572,69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19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05、选举许小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88,007,31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9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4,572,69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19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06、选举李凡群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88,007,31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9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4,572,69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193%。 -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二、逐项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 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2.01、选举陈劲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88,151,21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10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4,716,59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12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02、选举易颜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88,151,21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10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4,716,59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12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03、选举潘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188,124,11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9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4,689,49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5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三、逐项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 取累积投票制)。 3.01、选举鲁伟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187,524,31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718%。 -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4,089,69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1728%。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02、选举高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187,524,31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 比例的99.97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4,089,69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1728%。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佳玮律师、唐瑞雪律师 3、结论性意见: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孙佳玮律师、唐瑞雪律 师认为,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 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 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