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我们现就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新增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采购、销售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中所必需的持续性业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公平、 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行为。 公司新增的与关联方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为了满足 公司生产的需求,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定价公允,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陈劲、易颜新、潘斌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