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 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关于签署债务偿还协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签署协议主要为了加强公司债权的回收,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定价以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为依据, 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魏玉林 张强 胡秀群 2023 年 6 月 30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