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0-31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3-50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8 日(周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11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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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
书详见附件 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盘路 2-8 号海马新能源汽
车体验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该列打勾的栏目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2.00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到期续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中公开披露。
关联股东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和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
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信函方式登记。
2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盘路 12-8 号海马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70216
2.登记时间: 2023 年 11 月 24 日(周五)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
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
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瑞、黄巧莺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898-66822672
联系地址: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盘路 12-8 号
5.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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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2.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该列打勾的栏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到期续借暨关联 √
2.00
交易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三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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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72,投票简称:海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
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
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
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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