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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部湾港:关于收购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10-11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3096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
      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
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实现对北部湾港及其腹地区域港口板块相关业务的统一管理和
运营,稳步提升港口板块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竞争力,公司拟与北
部湾港集团、钦州北部湾港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北投”)
签署《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

                                  - 1-
司、钦州北部湾港务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北部湾港集团所
持有的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港码头”)12.6084%股权,钦北投所持有的金港码头 87.3916%
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金港码头 100%股权。本次
交易涉及金额 99,678.26 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北部湾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钦北投为北部
湾港集团全资子公司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港建司”)100%控股的下属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本次交易对方均为公司关联法人,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 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事
项时,1 名关联董事黄葆源已回避表决,经 7 名非关联董事(包
括 3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秦建文、凌斌、
叶志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 2-
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上关联股东北部湾
港集团需回避表决。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政府有关部
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方一
    关联方名称: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
    主要办公地点: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北部湾航运中心
15-20 楼
    法定代表人:李延强
    注册资本:689,721.720156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799701739W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公共铁路
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
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船


                          - 3-
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北部湾港集团是广
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大型国有独资企业,2007 年 2 月整
合防城港、钦州、北海三个沿海港口成立,是沿海港口整合的先
行者和示范者,北部湾港集团是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任务的实
施者,是广西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北部湾国际枢纽海港、西江
黄金水道和“一带一路”倡议的主力军、排头兵和先锋队。北部湾
港集团是广西海港和西江内河港口的公共码头投资运营商,以港
口为核心,围绕“港-工-贸”产业链条和“港-产-园”空间布局,形成
港口、物流、工贸、能源、文旅、建设、船闸、金融服务、海外
投资九大业务板块。主要业务最近三年无明显变化。
    北部湾港集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和最近一个会计
期末(未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
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12月31日(经审
    项目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计)
  资产总额                 15,944,809.69               14,984,883.44
  负债总额                 11,800,509.03               10,933,675.81
  净资产                     4,144,300.66               4,051,207.63
    项目      2023年1-6月(未经审计)        2022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5,233,110.36              10,808,459.10

                              - 4-
     净利润                  -11,390.44            -21,049.26

      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部湾
港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63.30%的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北部湾港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交易方二
      关联方名称:钦州北部湾港务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钦州市钦州港勒沟西大街 11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钦州市钦州港勒沟西大街 11 号
      主要办公地点:广西钦州保税港区行政综合大楼 A 座 14-15
楼
      法定代表人:曾超凡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05998293757
      经营范围:港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货物包装、装卸、
仓储(危化品除外);地磅服务;矿产品(国家专控的除外)、
重晶石、高岭土、钢材、机械设备、化肥销售;内外贸集装箱的
辅助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北港建司持有钦北投 100%股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钦北投实
际控制人。
                            - 5-
    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钦北投自成立以来
主要经营港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等业务,业务经营状况无明
显变化。
    钦北投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未
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254,117.9           222,421.95
  负债总额                      171,374.39           150,937.99
  净资产                         82,743.51            71,483.96
    项目       2023年1-6月(未经审计)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6,609.20            13,546.65
  净利润                         -1,461.86               545.63

    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部湾
港集团持有北港建司 100%股权,北港建司持有钦北投 100%股
权,北部湾港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63.30%的股份,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钦北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北部湾港集团和钦北投持有的金港码头100%
股权。交易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综合保税

                            - 6-
区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 A 座 208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设立时间:2023 年 4 月 20 日
    注册地: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综合保
税区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 A 座 208 室
    法定代表人:凌昊
    注册资本:1,586.25 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北部湾港集团持有金港码头 12.6084%
股权;钦北投持有金港码头 87.3916%股权。
    金港码头所持有的资产情况:金港码头的主要资产为钦州港
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及相关土地资产(主
要包括“桂(2023)钦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271号”、“桂(2023)
钦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270号”、“桂(2023)钦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1269号”、“桂(2023)钦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321号等)。
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包含2个10万
吨级多用途泊位,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共432万吨,已于2022年2
月28日交工验收,2022年6月23日投入运营。
    (二)标的公司主要历史沿革
    金港码头成立于2023年4月20日,系由北部湾港集团作为发
起人以200万人民币现金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是
港口经营等。
    2023年5月31日,北部湾港集团与金港码头签订了《广西自


                           - 7-
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根据上海立信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拟以
自有资产对下属公司增资所涉及的钦州大榄坪南12、13#泊位相
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
3]第C00003号),北部湾港集团以其持有的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
榄坪南作业区12、13号泊位的土地使用权资产,按照2022年12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12,521.42万元人民币作价出资,本
次增资资产计入金港码头资本公积,金港码头注册资本不变。
     2023年6月8日,北部湾港集团和钦北投与金港码头共同签订
了《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根据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钦州北部湾港务投资有限公
司拟以自有资产对关联公司增资所涉及的钦州大榄坪南12、13#
泊位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3]第
C00004号),钦北投以其持有的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
区12、13号泊位资产,按照2022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
价值88,175.05万元人民币作价出资,其中增加金港码头的注册资
本1,386.25万元,剩余出资的86,788.8万元计入金港码头的资本公
积。
     2023年6月13日,金港码头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信息,增资
完成后金港码头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出资 认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号                                    方式 (万元)
1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200.00 12.6084%
2      钦州北部湾港务投资有限公司     实物     1,386.25 87.3916%

                              - 8-
                合计                          1,586.25   100.00%

    (三)权属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北部湾港集团和钦北投持有的金港码
头 100%的股权,该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
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
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也不存在为他人提
供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金港码头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
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本次交易完成后不
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交易对手方提供财务资助
情形。
    (四)财务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致同专字(2023)第 450C017522 号《模拟报表审计
报告》,金港码头近一年一期模拟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5月31日(经审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计)
   资产总额                 136,211.51                 101,158.98
   负债总额                  35,917.93                  24,809.52
     净资产                 100,293.57                  76,349.46
     项目     2023年度1-5月(经审计)     2022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4,510.96                 5,745.04
    净利润                      -789.35                  -1,412.51

    (五)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双方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上海立信资
                            - 9-
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3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本次交易标的
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3]第
C00028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
选取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1.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经评估,金港码头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的经审计审
定的模拟总资产账面值为136,211.51万元,评估值为135,596.19万
元,评估减值615.31万元,减值率0.45%。模拟总负债账面值为3
5,917.93万元,评估值为35,917.93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模
拟净资产账面值为100,293.57万元,评估值为99,678.26万元,评
估减值651.31万元,减值率0.61%。
                        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值     评估值    增减额      增减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1,563.18  11,563.18        -               -
  非流动资产      124,648.32 124,033.01 -615.31           -0.49
  其中:固定资产   66,063.36 65,450.70 -612.66            -0.93
  在建工程         22,425.24 22,164.13 -261.11            -1.16
  无形资产         35,425.77 36,418.18    992.41            2.8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33.95       0.00 -733.95         -100.00
  资产总计        136,211.50 135,596.19 -615.31           -0.45
  流动负债         15,917.93 15,917.93         -               -
  非流动负债       20,000.00 20,000.00
  负债总计         35,917.93 35,917.93
  净资产          100,293.57 99,678.26 -615.31            -0.61

    主要资产减值原因分析如下:
                              - 10 -
    本次评估净资产减值615.31万元,减值主要原因系模拟置入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实际无法置入而评估为零所致。
    2.收益法评估情况
    收益法的基本原理是资产的购买者为购买资产而愿意支付
的货币量不会超过该项资产未来所能带来的期望收益的折现值。
    (1)收益法的计算公式
    本次评估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企业经营性资产
进行评估,收益口径为股权自由现金流(FCFE),相应的折现
率采用 CAPM 模型。基本公式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
营性资产价值
    其中:经营性资产价值按以下公式确定:
                          
                               
                     =  ∑
                            (1 + ) 
                            =1

    式中:——经营性资产价值;
          ——折现率;
          i——预测年度;
           ——第i年净现金流量;
          n——预测第末年。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超过企业经营所
需的多余资产,主要包括溢余现金、收益法评估未包括的资产
等。


                            - 11 -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不产生效益
的资产。
    (2)收益期
    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3 年 5 月 31 日,根据公司的
经营情况及本次评估目的,对 2023 年 6 月至 2036 年采用详细
预测,因此我们假定 2037 年以后年度金港码头的经营业绩将基
本稳定在预测期 2036 年的水平。选择详细预测期为 14 年的考
虑如下:
    1、建设期借款归还期限;
    2、资产模拟置入产生的进项税额在未来抵扣期限;
    3、营运资金达到稳定不需投入的期限。
    (3)未来收益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的收益类型为股权自由现金流量,股权自由
现金流量指的是归属于股东的现金流量,其计算公式为: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
净营运资金变动-债务本金偿还+新发行债务
    (4)折现率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折现率的确定
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公式如下:
                   =  +  ×  + 
    其中: ——无风险利率
            ——股权系统性风险调整系数


                          - 12 -
                 ——市场风险溢价
                  ——特定风险报酬率。
      (5)溢余资产及非经营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超过企业经营所需
的多余资产,主要包括溢余现金、收益法评估未包括的资产
等。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不产生效益的
资产。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视具体情况采用成本法、收益
法或市场法评估。
      溢余资产及非经营资产的处理与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密切
相关。本次评估通过分析委估企业的资产结构确定溢余资产的
价值。
      (6)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收益法评估,金港码头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值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 年 6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至 12 月
股权自由现
             -2,535.73    1,349.37    7,371.30   10,320.48   10,141.62   10,462.30   10,495.92
  金流
 折现率         7.94%       7.89%       7.83%       7.77%       7.71%       7.65%       7.60%
折现年限        0.5833      1.0833      2.0833      3.0833      4.0833      5.0833      6.0833
折现系数        0.9564      0.9210      0.8547      0.7940      0.7384      0.6875      0.6404
股权自由现
             -2,425.17    1,242.77    6,300.25    8,194.46    7,488.57    7,192.83    6,721.59
金流现值
2030 年度    2031 年度   2032 年度   2033 年度   2034 年度   2035 年度   2036 年度   永续年期
 10,372.39   11,033.32   11,590.02   12,120.67   12,612.60   12,099.39   11,673.28    8,358.71
    7.53%       7.48%       7.46%       7.44%       7.43%       7.43%       7.43%       7.43%


                                           - 13 -
  7.0833      8.0833     9.0833     10.0833      11.0833     12.0833   13.0833
  0.5980      0.5582     0.5202      0.4850      0.4519       0.4206    0.3915      5.2692
 6,202.69   6,158.80    6,029.13    5,878.53   5,699.63     5,089.00   4,570.09   44,043.69

     将股权现金流现值加和为118,386.86万元。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
营性资产价值
                               =118,386.86+0.00-15,917.93
                               =102,468.93万元
     因此,金港码头采用收益法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
31日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02,468.93万元,评估增
值2,175.36万元,增值率2.17%。
     3.评估结论的选取及原因分析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增减率
    评估方法           净资产           评估值             增减值
                                                                     (%)
     收益法            100,293.57      102,468.93           2,175.36               2.17
  资产基础法           100,293.57       99,678.26           -615.31               -0.61
       差异                               2,790.67                                 2.72

     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
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
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
能力,系未来现金流折现值的结果。
     钦州大榄坪南12、13#码头泊位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为装卸、


                                        - 14 -
堆存、港务管理等,自2022年6月运营以来到评估基准日仅运营
了半年时间,无论从货物品类、吞吐量上看都未达到稳定的结构
状态,进而导致综合平均单价波动的可能性。而资产基础法评估
结论在目前阶段能较为稳妥的体现拟置入资产的市场价值,鉴于
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差异较小,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认为取资产基础法结论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较为合理、可靠。
    即:评估基准日金港码头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9,678.26万元,
人民币大写金额玖亿玖仟陆佰柒拾捌万贰仟陆佰元。
    (六)特别事项说明
    (1)财务数据模拟及资产实际置入事宜
    本次工作系在模拟的财务数据上进行,截止评估基准日相
关资产及负债未实际置入金港码头。
    2023年5月31日,北部湾港集团与金港码头签订《广西自贸
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北部湾港集团以
其持有的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2、13号泊位的土
地使用权资产,按照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
12,521.42万元作价出资。
    2023年6月8月,北部湾港集团、钦北投与金港码头签订
《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增资协议》,钦北
投以其持有的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2、13号泊位
资产,按照2022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88,175.05
万元向金港码头增资。


                          - 15 -
    相关资产权属均于2023年6月完成产权变更,至此资产已实
际置入金港码头。
    (2)12号泊位船舶碰撞事故
    2023年5月15日,泰州领军船务有限公司所属船舶“北仑海
17”轮与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12号泊位码头及门机发生触碰,
造成大榄坪南作业区12号泊位码头结构、沉箱及门机不同程度受
损。“北仑海17”轮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上述事故造成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12号泊位码头水工工程
受损、需修复后方可正常使用,修复工作及验收预计在2024年7
月左右完成。根据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钦州港大榄坪港
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2号泊位受损段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总概
算》,含税修复金额为1,451.16万元。该修复费用已在评估值中
扣除。
    2023 年 9 月 28 日,金港码头收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泰州分公司”)开出
的《担保函》。人保财险泰州分公司愿代表“北仑海 17”轮船舶
所有人,向金港码头承担不超过 2324 万元的,大榄坪南作业区
12#泊位 13-3 门机及码头产生的修理费用及抢险费用(不包含码
头营运损失)。
    (七)其他情况
    1.金港码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 16 -
及人员安置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在资产评估机构以 2023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
日对标的公司全部股权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所出具的评估报告所
载评估基础上确定。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后,参照标的股权
评估价值,确定金港码头 100%股权转让金额为 996,782,600.00
元,北部湾港集团以持有的金港码头 12.6084%股权比例确定转
让价格为 125,678,337.34 元;钦北投以持有的金港码头 87.3916%
股权比例确定转让价格为 871,104,262.66 元。
    本次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评估资格的
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基础评估结果作为参考依据,相关评估
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以
评估结果作为交易定价参考依据具有合理性,本次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拟与北部湾港集
团、钦北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钦州北部湾港务投资有限公司


                           - 17 -
    (二)股权转让
    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
标的公司 12.6084%股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
条件及方式受让。
    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
标的公司 87.3916%股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
条件及方式受让。
    (三)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来源、价款支付时间和方
式及付款条件
    1.转让方式:乙方、丙方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将标的资产转让
给甲方。
    2.转让价格: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3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
购所涉及的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3]第 C00018 号),评
估结果报北部湾港集团备案。本次交易以经北部湾港集团备案的
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标的资产价值,经各方协商确定,乙方
持 有 的 标 的 公 司 12.6084% 股 权 的 转 让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25,678,337.34 元;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87.3916%股权的转让价
格为人民币 871,104,262.66 元。
    3.支付方式:甲方以现金方式向乙方、丙方支付标的资产的
转让对价。


                            - 18 -
    4.支付时间:甲方通过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乙方、丙方
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全部变更工商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分别付至乙方、丙方指定银行账户。
    (四)股权交割、过户时间安排
    各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或各方另行约
定的其它日期进行交割,完成本次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甲方于交割日成为标的公司的唯一股东,合法享有和承担标的
资产所代表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五)过渡期损益归属及安排
    本次转让过程中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所产生的
损益由甲方享有或承担。
    (六)税费承担
    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所有税收和政府收费(含股权
过户登记费)由协议各方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政府有
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等对税费承担未有规
定的,由导致该费用发生的一方负担。
    (七)股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
    2023 年 5 月 15 日,泰州领军船务有限公司所属船舶“北仑
海 17”轮与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 12 号泊位码头及门机发生触
碰,造成大榄坪南作业区 12 号泊位码头结构、沉箱及门机不同
程度受损。“北仑海 17”轮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针对该事故所涉及的修复费用及索赔等相关事宜,各方一致


                          - 19 -
确认如下:
    1.根据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 12 号泊位受损段加固修复工
程建设项目总概算,受损段加固修复工程总概算为 1451.16 万元。
因本次转让对价为已剔除修复概算成本的价格,本次转让完成后
由标的公司负责修复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 12 号泊位并承担修
复费用。
    由标的公司负责向泰州领军船务有限公司及保险公司索赔
并承担索赔费用,索赔所得的码头修复费用由标的公司按本次交
易前乙方和丙方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支付给乙方和丙方,因
索赔不成导致的损失由乙方和丙方承担。若最终索赔所得的码头
修复费用多于修复概算成本或不足修复概算成本,由乙方和丙方
按本次交易前各自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2.本次转让完成后,由标的公司负责向泰州领军船务有限
公司索赔泊位停产期间经营损失并承担索赔费用,索赔所得的
泊位停产期间经营损失由标的公司享有。
    3.本事故修复及索赔等相关事宜如涉及其他事项的,由各
方另行友好协商处理。
    (八)协议生效条件
    各方同意,本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公司印章;
    2.协议各方完成就本次交易及签订本协议的内部决策审批,


                          - 20 -
并提供相关决议真实完整的副本;乙方、丙方督促标的公司完成
本次交易的内部决策审批,并向甲方提供相关决议真实完整的副
本;
    3.协议各方完成国资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相关程序。
    六、涉及本次股权收购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股权资产,标的资产与其员工的劳动关
系不受影响,故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分流安置方案。交易完成后,
金港码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北部湾港集团及其关联人
可以做到人员、资产、财务独立。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的目的和必要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助于北部湾港进一步解决与控股股东
在北部湾沿海区域货运码头业务上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实现公
司对北部湾港及其腹地区域港口板块相关业务的统一管理和运
营,稳步提升港口板块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
发展战略。金港码头所持有的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
12 号、13 号泊位为两个 10 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可解决大榄坪作
业区对散货码头的需求。
    (二)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被收购标的公司金港码头将纳入本公司的
合并报表范围,此次收购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
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21 -
      (三)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对北部湾港集团的影响
      通过本次股权收购,北部湾港集团及关联方将其持有的金港
码头股权转让给公司,逐步退出港口码头装卸市场,进一步履行
了解决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有利于理顺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
间的业务划分,聚焦其主营业务的发展。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
额
      2023 年 1 月 1 日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北部湾港集团及其
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含前期公司总
经理在董事会授权下审批的关联交易事项)为 94,338.38 万元。
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授予的关联交易审批权
限,审批与北部湾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未披露的关联交
易事项累计金额为 3,911.8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交易类              定价   审批金
        报批日期             交易对方                  交易内容
号                                              型                方式     额
                          广西八桂工程监理    接受劳   接受监理   公开
1    2023 年 8 月 29 日                                                   387.30
                          咨询有限公司          务     服务       招标
                          防城港北港物流有    接受劳   接受运输   比质
2    2023 年 8 月 29 日                                                     2.07
                          限公司                务     服务       比价
                          广西八桂工程监理    接受劳   接受监理   公开
3    2023 年 8 月 30 日                                                   149.17
                          咨询有限公司          务     服务       招标
                          广西北港规划设计    接受劳   接受咨询   比质
4    2023 年 9 月 8 日                                                     14.60
                          院有限公司            务     服务       比价
                          广西北港规划设计    接受劳   接受咨询   比质
5    2023 年 9 月 12 日                                                    14.50
                          院有限公司            务     服务       比价
                          广西北港规划设计    接受劳   接受测绘   比质
6    2023 年 9 月 14 日                                                     5.80
                          院有限公司            务     服务       比价



                                     - 22 -
                          广西八桂工程监理    接受劳   接受监理   比质
7    2023 年 9 月 15 日                                                    14.25
                          咨询有限公司          务     服务       比价
                          防城港中港建设工    接受劳   接受工程   公开
8    2023 年 9 月 15 日                                                  1,580.65
                          程有限责任公司        务     施工服务   招标
                          广西北港工程科技    接受劳   接受检测   比质
9    2023 年 9 月 19 日                                                    49.95
                          有限公司              务     服务       比价
                          广西八桂工程监理    接受劳   接受监理   比质
10   2023 年 9 月 19 日                                                    54.04
                          咨询有限公司          务     服务       比价
                          广西北港电力有限    接受劳   接受电缆   比质
11   2023 年 9 月 19 日                                                    17.87
                          公司                  务     敷设服务   比价
                          广西北港物业服务
                                              接受劳   接受餐饮   协商
12   2023 年 9 月 26 日   有限公司钦州分公                                315.00
                                                务     服务       定价
                          司
                          广西北港物业服务    接受劳   接受餐饮   比质
13   2023 年 9 月 26 日                                                   410.00
                          有限公司              务     服务       比价
                          泛湾物流股份有限    提供劳   提供港口   协商
14   2023 年 9 月 26 日                                                   100.00
                          公司                  务     作业服务   定价
                          防城港中港建设工    采购原   采购 C30   公开
15   2023 年 9 月 28 日                                                   796.63
                          程有限责任公司        材料   砼四方砖   招标
                                    合计                                 3,911.83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关于收购广西自贸
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及相关材料,现对公司收购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
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项议案
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
决。

                                     - 23 -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收购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
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是为了进一步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广
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实现
对北部湾港及其腹地区域港口板块相关业务的统一管理和运营,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股权收购聘用的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与公司无关联
关系,具有独立性。本次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
正。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
益的情况。
    4.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收购广西自贸区钦州
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收购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
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以现金的方式收购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


                         - 24 -
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金港码头 12.6084%股权,钦州北部湾港务
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金港码头 87.3916%股权。本次交易涉及
金额 99,678.26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助于北部湾港进一
步解决与控股股东在北部湾沿海区域货运码头业务上存在的同
业竞争问题,实现公司对北部湾港及其腹地区域港口板块相关业
务的统一管理和运营,稳步提升港口板块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竞争
力。金港码头将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
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
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股权资产,标的资产与其员工的劳动关
系不受影响,故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分流安置方案。
    2.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选取资
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本次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
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基础评估结果作为参
考依据,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政府有关
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收购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
码头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 25 -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北部湾港务投资
有限公司拟将共同持有的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
公司股权进行协议转让所涉及的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
头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3]
第 C00028 号);
    5.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模拟报表审计
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 450C017522 号);
    6.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现金
收购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 12 号、13 号泊位相关资
产等有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7.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
公司、钦州北部湾港务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8.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1 日




                          - 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