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3096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 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 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实现对北部湾港及其腹地区域港口板块相关业务的统一管理和 运营,稳步提升港口板块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竞争力,公司拟与北 部湾港集团、钦州北部湾港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北投”) 签署《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 - 1- 司、钦州北部湾港务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北部湾港集团所 持有的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港码头”)12.6084%股权,钦北投所持有的金港码头 87.3916% 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金港码头 100%股权。本次 交易涉及金额 99,678.26 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北部湾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钦北投为北部 湾港集团全资子公司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港建司”)100%控股的下属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本次交易对方均为公司关联法人,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 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事 项时,1 名关联董事黄葆源已回避表决,经 7 名非关联董事(包 括 3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秦建文、凌斌、 叶志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 2- 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上关联股东北部湾 港集团需回避表决。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政府有关部 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方一 关联方名称: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 主要办公地点: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北部湾航运中心 15-20 楼 法定代表人:李延强 注册资本:689,721.720156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799701739W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公共铁路 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 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船 - 3- 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北部湾港集团是广 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大型国有独资企业,2007 年 2 月整 合防城港、钦州、北海三个沿海港口成立,是沿海港口整合的先 行者和示范者,北部湾港集团是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任务的实 施者,是广西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北部湾国际枢纽海港、西江 黄金水道和“一带一路”倡议的主力军、排头兵和先锋队。北部湾 港集团是广西海港和西江内河港口的公共码头投资运营商,以港 口为核心,围绕“港-工-贸”产业链条和“港-产-园”空间布局,形成 港口、物流、工贸、能源、文旅、建设、船闸、金融服务、海外 投资九大业务板块。主要业务最近三年无明显变化。 北部湾港集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和最近一个会计 期末(未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 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12月31日(经审 项目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计) 资产总额 15,944,809.69 14,984,883.44 负债总额 11,800,509.03 10,933,675.81 净资产 4,144,300.66 4,051,207.63 项目 2023年1-6月(未经审计) 2022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5,233,110.36 10,808,459.10 - 4- 净利润 -11,390.44 -21,049.26 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部湾 港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63.30%的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北部湾港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交易方二 关联方名称:钦州北部湾港务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钦州市钦州港勒沟西大街 11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钦州市钦州港勒沟西大街 11 号 主要办公地点:广西钦州保税港区行政综合大楼 A 座 14-15 楼 法定代表人:曾超凡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05998293757 经营范围:港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货物包装、装卸、 仓储(危化品除外);地磅服务;矿产品(国家专控的除外)、 重晶石、高岭土、钢材、机械设备、化肥销售;内外贸集装箱的 辅助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北港建司持有钦北投 100%股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钦北投实 际控制人。 - 5- 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钦北投自成立以来 主要经营港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等业务,业务经营状况无明 显变化。 钦北投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未 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254,117.9 222,421.95 负债总额 171,374.39 150,937.99 净资产 82,743.51 71,483.96 项目 2023年1-6月(未经审计)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6,609.20 13,546.65 净利润 -1,461.86 545.63 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部湾 港集团持有北港建司 100%股权,北港建司持有钦北投 100%股 权,北部湾港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63.30%的股份,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钦北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北部湾港集团和钦北投持有的金港码头100% 股权。交易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综合保税 - 6- 区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 A 座 208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设立时间:2023 年 4 月 20 日 注册地: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综合保 税区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 A 座 208 室 法定代表人:凌昊 注册资本:1,586.25 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北部湾港集团持有金港码头 12.6084% 股权;钦北投持有金港码头 87.3916%股权。 金港码头所持有的资产情况:金港码头的主要资产为钦州港 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及相关土地资产(主 要包括“桂(2023)钦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271号”、“桂(2023) 钦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270号”、“桂(2023)钦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1269号”、“桂(2023)钦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321号等)。 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包含2个10万 吨级多用途泊位,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共432万吨,已于2022年2 月28日交工验收,2022年6月23日投入运营。 (二)标的公司主要历史沿革 金港码头成立于2023年4月20日,系由北部湾港集团作为发 起人以200万人民币现金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是 港口经营等。 2023年5月31日,北部湾港集团与金港码头签订了《广西自 - 7- 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根据上海立信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拟以 自有资产对下属公司增资所涉及的钦州大榄坪南12、13#泊位相 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 3]第C00003号),北部湾港集团以其持有的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 榄坪南作业区12、13号泊位的土地使用权资产,按照2022年12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12,521.42万元人民币作价出资,本 次增资资产计入金港码头资本公积,金港码头注册资本不变。 2023年6月8日,北部湾港集团和钦北投与金港码头共同签订 了《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根据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钦州北部湾港务投资有限公 司拟以自有资产对关联公司增资所涉及的钦州大榄坪南12、13# 泊位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3]第 C00004号),钦北投以其持有的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 区12、13号泊位资产,按照2022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 价值88,175.05万元人民币作价出资,其中增加金港码头的注册资 本1,386.25万元,剩余出资的86,788.8万元计入金港码头的资本公 积。 2023年6月13日,金港码头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信息,增资 完成后金港码头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出资 认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号 方式 (万元) 1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200.00 12.6084% 2 钦州北部湾港务投资有限公司 实物 1,386.25 87.3916% - 8- 合计 1,586.25 100.00% (三)权属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北部湾港集团和钦北投持有的金港码 头 100%的股权,该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 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 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也不存在为他人提 供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金港码头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 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本次交易完成后不 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交易对手方提供财务资助 情形。 (四)财务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致同专字(2023)第 450C017522 号《模拟报表审计 报告》,金港码头近一年一期模拟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5月31日(经审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计) 资产总额 136,211.51 101,158.98 负债总额 35,917.93 24,809.52 净资产 100,293.57 76,349.46 项目 2023年度1-5月(经审计) 2022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4,510.96 5,745.04 净利润 -789.35 -1,412.51 (五)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双方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上海立信资 - 9- 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3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本次交易标的 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3]第 C00028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 选取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1.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经评估,金港码头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的经审计审 定的模拟总资产账面值为136,211.51万元,评估值为135,596.19万 元,评估减值615.31万元,减值率0.45%。模拟总负债账面值为3 5,917.93万元,评估值为35,917.93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模 拟净资产账面值为100,293.57万元,评估值为99,678.26万元,评 估减值651.31万元,减值率0.61%。 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值 评估值 增减额 增减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1,563.18 11,563.18 - - 非流动资产 124,648.32 124,033.01 -615.31 -0.49 其中:固定资产 66,063.36 65,450.70 -612.66 -0.93 在建工程 22,425.24 22,164.13 -261.11 -1.16 无形资产 35,425.77 36,418.18 992.41 2.8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33.95 0.00 -733.95 -100.00 资产总计 136,211.50 135,596.19 -615.31 -0.45 流动负债 15,917.93 15,917.93 - - 非流动负债 20,000.00 20,000.00 负债总计 35,917.93 35,917.93 净资产 100,293.57 99,678.26 -615.31 -0.61 主要资产减值原因分析如下: - 10 - 本次评估净资产减值615.31万元,减值主要原因系模拟置入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实际无法置入而评估为零所致。 2.收益法评估情况 收益法的基本原理是资产的购买者为购买资产而愿意支付 的货币量不会超过该项资产未来所能带来的期望收益的折现值。 (1)收益法的计算公式 本次评估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企业经营性资产 进行评估,收益口径为股权自由现金流(FCFE),相应的折现 率采用 CAPM 模型。基本公式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 营性资产价值 其中:经营性资产价值按以下公式确定: = ∑ (1 + ) =1 式中:——经营性资产价值; ——折现率; i——预测年度; ——第i年净现金流量; n——预测第末年。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超过企业经营所 需的多余资产,主要包括溢余现金、收益法评估未包括的资产 等。 - 11 -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不产生效益 的资产。 (2)收益期 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3 年 5 月 31 日,根据公司的 经营情况及本次评估目的,对 2023 年 6 月至 2036 年采用详细 预测,因此我们假定 2037 年以后年度金港码头的经营业绩将基 本稳定在预测期 2036 年的水平。选择详细预测期为 14 年的考 虑如下: 1、建设期借款归还期限; 2、资产模拟置入产生的进项税额在未来抵扣期限; 3、营运资金达到稳定不需投入的期限。 (3)未来收益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的收益类型为股权自由现金流量,股权自由 现金流量指的是归属于股东的现金流量,其计算公式为: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 净营运资金变动-债务本金偿还+新发行债务 (4)折现率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折现率的确定 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公式如下: = + × + 其中: ——无风险利率 ——股权系统性风险调整系数 - 12 - ——市场风险溢价 ——特定风险报酬率。 (5)溢余资产及非经营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超过企业经营所需 的多余资产,主要包括溢余现金、收益法评估未包括的资产 等。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不产生效益的 资产。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视具体情况采用成本法、收益 法或市场法评估。 溢余资产及非经营资产的处理与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密切 相关。本次评估通过分析委估企业的资产结构确定溢余资产的 价值。 (6)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收益法评估,金港码头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值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 年 6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至 12 月 股权自由现 -2,535.73 1,349.37 7,371.30 10,320.48 10,141.62 10,462.30 10,495.92 金流 折现率 7.94% 7.89% 7.83% 7.77% 7.71% 7.65% 7.60% 折现年限 0.5833 1.0833 2.0833 3.0833 4.0833 5.0833 6.0833 折现系数 0.9564 0.9210 0.8547 0.7940 0.7384 0.6875 0.6404 股权自由现 -2,425.17 1,242.77 6,300.25 8,194.46 7,488.57 7,192.83 6,721.59 金流现值 2030 年度 2031 年度 2032 年度 2033 年度 2034 年度 2035 年度 2036 年度 永续年期 10,372.39 11,033.32 11,590.02 12,120.67 12,612.60 12,099.39 11,673.28 8,358.71 7.53% 7.48% 7.46% 7.44% 7.43% 7.43% 7.43% 7.43% - 13 - 7.0833 8.0833 9.0833 10.0833 11.0833 12.0833 13.0833 0.5980 0.5582 0.5202 0.4850 0.4519 0.4206 0.3915 5.2692 6,202.69 6,158.80 6,029.13 5,878.53 5,699.63 5,089.00 4,570.09 44,043.69 将股权现金流现值加和为118,386.86万元。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 营性资产价值 =118,386.86+0.00-15,917.93 =102,468.93万元 因此,金港码头采用收益法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 31日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02,468.93万元,评估增 值2,175.36万元,增值率2.17%。 3.评估结论的选取及原因分析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增减率 评估方法 净资产 评估值 增减值 (%) 收益法 100,293.57 102,468.93 2,175.36 2.17 资产基础法 100,293.57 99,678.26 -615.31 -0.61 差异 2,790.67 2.72 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 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 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 能力,系未来现金流折现值的结果。 钦州大榄坪南12、13#码头泊位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为装卸、 - 14 - 堆存、港务管理等,自2022年6月运营以来到评估基准日仅运营 了半年时间,无论从货物品类、吞吐量上看都未达到稳定的结构 状态,进而导致综合平均单价波动的可能性。而资产基础法评估 结论在目前阶段能较为稳妥的体现拟置入资产的市场价值,鉴于 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差异较小,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认为取资产基础法结论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较为合理、可靠。 即:评估基准日金港码头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9,678.26万元, 人民币大写金额玖亿玖仟陆佰柒拾捌万贰仟陆佰元。 (六)特别事项说明 (1)财务数据模拟及资产实际置入事宜 本次工作系在模拟的财务数据上进行,截止评估基准日相 关资产及负债未实际置入金港码头。 2023年5月31日,北部湾港集团与金港码头签订《广西自贸 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北部湾港集团以 其持有的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2、13号泊位的土 地使用权资产,按照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 12,521.42万元作价出资。 2023年6月8月,北部湾港集团、钦北投与金港码头签订 《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增资协议》,钦北 投以其持有的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2、13号泊位 资产,按照2022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88,175.05 万元向金港码头增资。 - 15 - 相关资产权属均于2023年6月完成产权变更,至此资产已实 际置入金港码头。 (2)12号泊位船舶碰撞事故 2023年5月15日,泰州领军船务有限公司所属船舶“北仑海 17”轮与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12号泊位码头及门机发生触碰, 造成大榄坪南作业区12号泊位码头结构、沉箱及门机不同程度受 损。“北仑海17”轮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上述事故造成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12号泊位码头水工工程 受损、需修复后方可正常使用,修复工作及验收预计在2024年7 月左右完成。根据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钦州港大榄坪港 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2号泊位受损段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总概 算》,含税修复金额为1,451.16万元。该修复费用已在评估值中 扣除。 2023 年 9 月 28 日,金港码头收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泰州分公司”)开出 的《担保函》。人保财险泰州分公司愿代表“北仑海 17”轮船舶 所有人,向金港码头承担不超过 2324 万元的,大榄坪南作业区 12#泊位 13-3 门机及码头产生的修理费用及抢险费用(不包含码 头营运损失)。 (七)其他情况 1.金港码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 16 - 及人员安置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在资产评估机构以 2023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 日对标的公司全部股权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所出具的评估报告所 载评估基础上确定。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后,参照标的股权 评估价值,确定金港码头 100%股权转让金额为 996,782,600.00 元,北部湾港集团以持有的金港码头 12.6084%股权比例确定转 让价格为 125,678,337.34 元;钦北投以持有的金港码头 87.3916% 股权比例确定转让价格为 871,104,262.66 元。 本次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评估资格的 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基础评估结果作为参考依据,相关评估 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以 评估结果作为交易定价参考依据具有合理性,本次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拟与北部湾港集 团、钦北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钦州北部湾港务投资有限公司 - 17 - (二)股权转让 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 标的公司 12.6084%股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 条件及方式受让。 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 标的公司 87.3916%股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 条件及方式受让。 (三)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来源、价款支付时间和方 式及付款条件 1.转让方式:乙方、丙方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将标的资产转让 给甲方。 2.转让价格: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3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 购所涉及的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3]第 C00018 号),评 估结果报北部湾港集团备案。本次交易以经北部湾港集团备案的 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标的资产价值,经各方协商确定,乙方 持 有 的 标 的 公 司 12.6084% 股 权 的 转 让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25,678,337.34 元;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87.3916%股权的转让价 格为人民币 871,104,262.66 元。 3.支付方式:甲方以现金方式向乙方、丙方支付标的资产的 转让对价。 - 18 - 4.支付时间:甲方通过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乙方、丙方 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全部变更工商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分别付至乙方、丙方指定银行账户。 (四)股权交割、过户时间安排 各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或各方另行约 定的其它日期进行交割,完成本次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甲方于交割日成为标的公司的唯一股东,合法享有和承担标的 资产所代表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五)过渡期损益归属及安排 本次转让过程中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所产生的 损益由甲方享有或承担。 (六)税费承担 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所有税收和政府收费(含股权 过户登记费)由协议各方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政府有 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等对税费承担未有规 定的,由导致该费用发生的一方负担。 (七)股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 2023 年 5 月 15 日,泰州领军船务有限公司所属船舶“北仑 海 17”轮与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 12 号泊位码头及门机发生触 碰,造成大榄坪南作业区 12 号泊位码头结构、沉箱及门机不同 程度受损。“北仑海 17”轮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针对该事故所涉及的修复费用及索赔等相关事宜,各方一致 - 19 - 确认如下: 1.根据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 12 号泊位受损段加固修复工 程建设项目总概算,受损段加固修复工程总概算为 1451.16 万元。 因本次转让对价为已剔除修复概算成本的价格,本次转让完成后 由标的公司负责修复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 12 号泊位并承担修 复费用。 由标的公司负责向泰州领军船务有限公司及保险公司索赔 并承担索赔费用,索赔所得的码头修复费用由标的公司按本次交 易前乙方和丙方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支付给乙方和丙方,因 索赔不成导致的损失由乙方和丙方承担。若最终索赔所得的码头 修复费用多于修复概算成本或不足修复概算成本,由乙方和丙方 按本次交易前各自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2.本次转让完成后,由标的公司负责向泰州领军船务有限 公司索赔泊位停产期间经营损失并承担索赔费用,索赔所得的 泊位停产期间经营损失由标的公司享有。 3.本事故修复及索赔等相关事宜如涉及其他事项的,由各 方另行友好协商处理。 (八)协议生效条件 各方同意,本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公司印章; 2.协议各方完成就本次交易及签订本协议的内部决策审批, - 20 - 并提供相关决议真实完整的副本;乙方、丙方督促标的公司完成 本次交易的内部决策审批,并向甲方提供相关决议真实完整的副 本; 3.协议各方完成国资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相关程序。 六、涉及本次股权收购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股权资产,标的资产与其员工的劳动关 系不受影响,故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分流安置方案。交易完成后, 金港码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北部湾港集团及其关联人 可以做到人员、资产、财务独立。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的目的和必要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助于北部湾港进一步解决与控股股东 在北部湾沿海区域货运码头业务上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实现公 司对北部湾港及其腹地区域港口板块相关业务的统一管理和运 营,稳步提升港口板块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 发展战略。金港码头所持有的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 12 号、13 号泊位为两个 10 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可解决大榄坪作 业区对散货码头的需求。 (二)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被收购标的公司金港码头将纳入本公司的 合并报表范围,此次收购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 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21 - (三)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对北部湾港集团的影响 通过本次股权收购,北部湾港集团及关联方将其持有的金港 码头股权转让给公司,逐步退出港口码头装卸市场,进一步履行 了解决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有利于理顺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 间的业务划分,聚焦其主营业务的发展。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 额 2023 年 1 月 1 日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北部湾港集团及其 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含前期公司总 经理在董事会授权下审批的关联交易事项)为 94,338.38 万元。 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授予的关联交易审批权 限,审批与北部湾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未披露的关联交 易事项累计金额为 3,911.8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交易类 定价 审批金 报批日期 交易对方 交易内容 号 型 方式 额 广西八桂工程监理 接受劳 接受监理 公开 1 2023 年 8 月 29 日 387.30 咨询有限公司 务 服务 招标 防城港北港物流有 接受劳 接受运输 比质 2 2023 年 8 月 29 日 2.07 限公司 务 服务 比价 广西八桂工程监理 接受劳 接受监理 公开 3 2023 年 8 月 30 日 149.17 咨询有限公司 务 服务 招标 广西北港规划设计 接受劳 接受咨询 比质 4 2023 年 9 月 8 日 14.60 院有限公司 务 服务 比价 广西北港规划设计 接受劳 接受咨询 比质 5 2023 年 9 月 12 日 14.50 院有限公司 务 服务 比价 广西北港规划设计 接受劳 接受测绘 比质 6 2023 年 9 月 14 日 5.80 院有限公司 务 服务 比价 - 22 - 广西八桂工程监理 接受劳 接受监理 比质 7 2023 年 9 月 15 日 14.25 咨询有限公司 务 服务 比价 防城港中港建设工 接受劳 接受工程 公开 8 2023 年 9 月 15 日 1,580.65 程有限责任公司 务 施工服务 招标 广西北港工程科技 接受劳 接受检测 比质 9 2023 年 9 月 19 日 49.95 有限公司 务 服务 比价 广西八桂工程监理 接受劳 接受监理 比质 10 2023 年 9 月 19 日 54.04 咨询有限公司 务 服务 比价 广西北港电力有限 接受劳 接受电缆 比质 11 2023 年 9 月 19 日 17.87 公司 务 敷设服务 比价 广西北港物业服务 接受劳 接受餐饮 协商 12 2023 年 9 月 26 日 有限公司钦州分公 315.00 务 服务 定价 司 广西北港物业服务 接受劳 接受餐饮 比质 13 2023 年 9 月 26 日 410.00 有限公司 务 服务 比价 泛湾物流股份有限 提供劳 提供港口 协商 14 2023 年 9 月 26 日 100.00 公司 务 作业服务 定价 防城港中港建设工 采购原 采购 C30 公开 15 2023 年 9 月 28 日 796.63 程有限责任公司 材料 砼四方砖 招标 合计 3,911.83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关于收购广西自贸 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及相关材料,现对公司收购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 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项议案 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 决。 - 23 -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收购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 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是为了进一步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广 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实现 对北部湾港及其腹地区域港口板块相关业务的统一管理和运营,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股权收购聘用的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与公司无关联 关系,具有独立性。本次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 正。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 益的情况。 4.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收购广西自贸区钦州 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收购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 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以现金的方式收购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 - 24 - 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金港码头 12.6084%股权,钦州北部湾港务 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金港码头 87.3916%股权。本次交易涉及 金额 99,678.26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助于北部湾港进一 步解决与控股股东在北部湾沿海区域货运码头业务上存在的同 业竞争问题,实现公司对北部湾港及其腹地区域港口板块相关业 务的统一管理和运营,稳步提升港口板块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竞争 力。金港码头将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 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 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股权资产,标的资产与其员工的劳动关 系不受影响,故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分流安置方案。 2.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选取资 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本次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 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基础评估结果作为参 考依据,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政府有关 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收购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 码头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 25 -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北部湾港务投资 有限公司拟将共同持有的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 公司股权进行协议转让所涉及的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 头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3] 第 C00028 号); 5.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模拟报表审计 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 450C017522 号); 6.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现金 收购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 12 号、13 号泊位相关资 产等有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7.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 公司、钦州北部湾港务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8.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1 日 - 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