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 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关于收购广西自贸 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及相关材料,现对公司收购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 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项议案 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 决。 独立董事:秦建文、凌斌、叶志锋 2023 年 10 月 7 日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