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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药业:启迪药业-2022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23-05-19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202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B 座 16-21 层(1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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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启迪药业集
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
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
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
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召集、召开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议案内容,已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公告。

    2023 年 5 月 18 日 14:30,本次股东大会于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杨柳路 33 号
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焦祺森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会议当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段为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法律意见书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段为 9:15-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关于召开 2022 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为:

    (一) 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经公司证券事务部人员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共计 2 人,所代表股份共计 40,085,831 股。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登记在册,股东代理
人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6 名股东通过网络完成了投票,代表股份 70,708,204 股。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的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
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 表决程序及结果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提案
                                                                        法律意见书

1.00           议案 1、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0           议案 2、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           议案 3、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           议案 4、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           议案 5、公司 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
6.00           议案 6、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7.00           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           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00           议案 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00          (1)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1          选举焦祺森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          选举倪小桥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          选举冯雪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          选举唐婷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0          (2)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1          选举黄正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          选举黄文表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          选举雷振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0          议案 1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01          选举颜克标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12.02          选举孙京伟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提案相关内容已于《股东大会通知》和《202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列明并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所列提案相符。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上述议案进
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对现
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提供的网络投
票数据对网络表决进行计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予以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非累积投票议案
                                                       反对     弃权    同意比例
 编码            议案名称           同意(股)
                                                      (股)   (股)     (%)
        议案 1、公司 2022 年度报
1.00                               110,783,635        10,400     0       99.9906
        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 2、公司 2022 年度董
2.00                               110,783,635        10,400     0       99.9906
        事会工作报告
3.00    议案 3、公司 2022 年度监 110,783,635          10,400     0       99.9906
                                                                         法律意见书

        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4、公司 2022 年度财
4.00                               110,783,635      10,400     0          99.9906
        务决算报告
        议案 5、公司 2022 年利润
5.00                               110,783,635      10,400     0          99.9906
        分配方案
        议案 6、关于公司向银行申
6.00                               110,783,635      10,400     0          99.9906
        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
7.00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110,783,635      10,400     0          99.9906
        案
        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
8.00                               110,783,635      10,400     0          99.9906
        程》的议案
        议案 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9.00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110,783,635      10,400     0          99.9906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编码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00   (1)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1   选举焦祺森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518,735
10.02   选举倪小桥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518,735
10.03   选举冯雪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518,735
10.04   选举唐婷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529,035
11.00   (2)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1   选举黄正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518,735
11.02   选举黄文表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518,735
11.03   选举雷振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529,035
12.00   议案 1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01   选举颜克标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70,518,735
12.02   选举孙京伟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70,529,035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非累积投票议案
                                                     反对     弃权        同意比例
 编码          议案名称            同意(股)
                                                    (股)   (股)           (%)
        议案 1、公司 2022 年度报
1.00                                 264,900        10,400     0          96.2223
        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 2、公司 2022 年度董
2.00                                 264,900        10,400     0          96.2223
        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公司 2022 年度监
3.00                                 264,900        10,400     0          96.2223
        事会工作报告
                                                                     法律意见书

        议案 4、公司 2022 年度财
4.00                                264,900       10,400   0          96.2223
        务决算报告
        议案 5、公司 2022 年利润
5.00                                264,900       10,400   0          96.2223
        分配方案
        议案 6、关于公司向银行申
6.00                                264,900       10,400   0          96.2223
        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
7.00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264,900       10,400   0          96.2223
        案
        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
8.00                                264,900       10,400   0          96.2223
        程》的议案
        议案 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9.00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264,900       10,400   0          96.2223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编码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00   (1)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1   选举焦祺森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0
10.02   选举倪小桥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0
10.03   选举冯雪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0
10.04   选举唐婷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00
11.00   (2)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1   选举黄正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0
11.02   选举黄文表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0
11.03   选举雷振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300
12.00   议案 1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01   选举颜克标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0
12.02   选举孙京伟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10,3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接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