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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阳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6-20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3-42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 G1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 G1

债券代码:148295             债券简称:23太阳 GK0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 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3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909,227,4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
10 股分配现金 1.28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 500,381,112.45 元(含税);
2022 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
方案后至实施前,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股本发生变
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2023 年 5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披露的《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
2023-16)及《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36)。
    2. 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 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909,227,441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8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52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8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公司 2022 年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红实施后公
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将根据 2020 年 11 月 20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审议通过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的规定,对前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
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另行公告。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41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           08*****280                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3           08*****046             深圳市中节投华禹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
    咨询联系人:田帅
    咨询电话:010-83052461
    传真电话:010-83052459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 结算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