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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美谷: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7-29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作为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
的原则,经审阅相关材料并进行充分讨论,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范时杰先生、云松先生、张真先生、张健伟先生、江永标先生的履历和相关
资料,未发现前述人员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前述人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并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符合公司的任职要求。
    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范时杰先生为总裁、聘任云松先生、张真先生为副总裁、聘
任张健伟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江永标先生为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曲咏海、张利风、杨坦能
                                                   2023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