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2023-12-20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新联
股票代码:0006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 2 号院 2 号楼 10 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厦 10
层
股份变动性质: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 2023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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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
和批准,本报告书的签署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
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
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华
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材料进行的,除本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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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一、权益变动方式......................................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 ........................................ 12
二、查阅地点 ........................................ 12
附表一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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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新华联 指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一中院 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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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
注册地 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 2 号院 2 号楼 10 层
法定代表人 傅军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2634219X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接受委托进行企业经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百货、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
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针纺
织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出租商业用房(不
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货物进出口;销售自行开发的
商品房;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住宿服务;餐饮
服务;房地产开发。(“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
主要经营范围 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
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
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
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 的 经 营 活
动。)
主要股东 傅军持股 2.83%、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93.4%
经营期限 2001 年 6 月 15 日至 2041 年 6 月 14 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居 在公司任职
留权
傅军 男 董事长 中国香港 北京 无 董事
傅爽爽 女 副董事长 中国 北京 无 无
冯建军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董事
肖文慧 女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无
刘静 女 董事 中国香港 北京 无 无
马晨山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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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
况
股东名称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上市场所 公司代码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61.96% 深圳证券交易所 000620
份有限公司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8.63% 上海证券交易所 600331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5.16% 上海证券交易所 600499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49% 上海证券交易所 601058
新华联国际投资有限
东岳集团有限公司 16.46% 香港联交所 00189
公司
新华联海外发展有限
东岳集团有限公司 6.66% 香港联交所 00189
公司
新华联国际置地有限
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 54.79% 香港联交所 00472
公司
新华联国际投资有限
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 6.73% 香港联交所 00472
公司
除以上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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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3 年 12 月 15 日,上市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作出的《民事裁
定书》〔(2023)京 01 破 389 号〕,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新华联
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根据《重整计划》,以新华联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约
20.9582 股 的 比 例 实 施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 共 计 转 增
3,975,124,620 股。转增后,新华联总股本将增至 5,871,815,040 股
(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
量为准)。前述转增的 3,975,124,620 股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
其中 1,726,700,000 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其余 2,248,424,620 股
用于抵偿新华联及 2 家核心子公司的债务。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原
因为执行上述《重整计划》,由此导致新华联控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2022 年 8 月 9 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受理新华联控股重整案。
2023 年 4 月 14 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对新华联控股、新华联矿业
有限公司、新华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
公司、新华联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鑫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合称“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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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新华联控股仍处于重整程序中,新华联控股所持有的
新华联文旅股份均为重整中的偿债资源,后续预计将用于向债权人进
行清偿分配,具体清偿分配方式将根据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的新华联
控股等六家公司重整计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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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的《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计划》执行完毕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新华联 1,175,117,364 股,
占总股本的 20.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新华联控股 无限售条
1,175,117,364 61.96% 1,175,117,364 20.01%
有限公司 件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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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增持数量 增持价格区间
股东名称 增持时间 股票种类
(股) (元/股)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A股 28,294,277 1.1321-1.4400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A股 13,189,500 1.6753-1.8400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A股 10,505,000 1.7400-1.7800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A股 10,776,000 1.9800-2.0500
合计 62,764,777 1.1321-2.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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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
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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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
件
二、查阅地点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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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军
2023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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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 上 市 公 司
北京市
称 展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ST 新联 股票代码 000620
信 息 披 露 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
信 息 披 露 义 新 华 联控股有限公
义 务人注
务人名称 司 北 2 号院 2 号楼 10 层
册地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减少不
有 无一致
股 份 数 量 变 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 □ 无
行动人
化 化 □
信 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
义 务人是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否 为上市 是 否
上市公司第
公 司实际
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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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 有 权 益 的 持股数量: 1,175,117,364 股
股份数量及
占 上 市 公 司 持股比例: 61.96%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 变动数量: 0 股
动后,信息披
露 义 务 人 拥 变动比例: 41.95%
有权益的股
份 数 量 及 变 变动后数量: 1,175,117,364 股
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 20.01%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
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本次权益变
动 是 否 需 取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不适用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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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军
日期:2023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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