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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发恒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3-07-01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作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
判断立场,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总经理
       1、经核查,我们认为:王竞楠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
务与实际情况一致,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经对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盛树浩先生个人履历的事前审核,我们认为:盛
树浩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聘
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
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3、公司总经理的提名程序以及董事会聘任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总经理调整。

       二、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是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相关审
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剩余可出售的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债务履
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
途为注销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正文结束】
    (此页无正文,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历兵                 邵劭                   郑刚




                                            2023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