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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木集团: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23-12-08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3-75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
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增补林怡峰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1、上述提案均为普通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3 年 12 月
8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2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
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
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
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及出席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三)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
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
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办法: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
    邮政编码:350005
    联系人:吴森阳、江信建
    电话:0591-38170632           传真:0591-38173315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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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该列打勾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增补林怡峰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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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2”。投票简称为

“三木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交易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15,结

束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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