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3-026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3 年 5 月 18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联峰路 780 号 3 栋珠海中富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仁硕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股份 247,057,18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9.2157%,出席股东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 其中: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 201,961,708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15.7083%,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 的网络 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 45,095,47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5075%。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 246,126,0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31%;反对 931,1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69%;弃权 0 股。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同意 44,16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351%; 反对 931,1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649%;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46,126,0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31%;反对 931,1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69%;弃权 0 股。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同意 44,16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351%; 反对 931,1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649%;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46,126,0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31%;反对 931,1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69%;弃权 0 股。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同意 44,16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351%; 反对 931,1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649%;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 246,990,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9%;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1%;弃权 0 股。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同意 45,029,0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6%;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4%;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246,126,0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31%;反对 931,1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69%;弃权 0 股。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同意 44,16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351%; 反对 931,1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649%;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246,175,2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30%;反对 881,9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70%;弃权 0 股。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同意 44,21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442%; 反对 881,9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58%;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246,126,0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31%;反对 931,1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69%;弃权 0 股。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同意 44,16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351%; 反对 931,1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649%;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247,039,4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8%;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7,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45,078,272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8%;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222%;弃权 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1%。 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额度的议案》 同意 246,126,0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31%;反对 931,1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69%;弃权 0 股。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同意 44,16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351%; 反对 931,1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649%;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刚先生、卓嘉聪先生 3、结论性意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