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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丰控股: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12-06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82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
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担任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2.人员情况
    中审亚太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合伙人76人,注册会计师427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人,工作经验丰富,可满足公司
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
    3.业务规模
    中审亚太2022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1,385.7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53,315.4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225.19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1家,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及房地产业,审计收费6,492.5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共计7,260.6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4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可以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
         5.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具体如下:
                                                                行政监
                                                                         行政监管
序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管措施
                                                                         措施日期
                                                                 机关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   深圳监   2021 年 11
 1     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吕淮海、张建华采取出具警示函    管局    月 16 日
        决定书〔2021〕119 号
                                         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   上海监   2021 年 12
 2     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吕淮海、范晓亮采取出具警示函    管局     月3日
            决定书[2021]224 号
                                         措施的决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全国股
       统有限责任公司会计监管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      转公司   2021 年 12
 3
            部股转会计监管函     吕淮海、张建华采取自律监管措   会计监   月 27 日
                [2021]9 号                施的决定               管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事务所(特
                                                                北京监   2022 年 1
 4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殊普通合伙)及袁振湘、倪晓璐
                                                                 管局    月 20 日
            决定书[2022]14 号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   四川监   2022 年 3
 5     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臧其冠、刘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管局     月7日
             决定书[2022]7 号
                                          施的决定
                                                               行政监
                                                                        行政监管
序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管措施
                                                                        措施日期
                                                                机关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   黑龙江   2022 年 8
 6     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
                                解乐、李家忠采取行政处罚的决   监管局    月 22 日
           定书[2022]1 号
                                             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监   2023 年 1
 7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
                                                                管局     月3日
          决定书[2023]1 号             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王锋革、孙有航采取出具   北京监   2023 年 1
 8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管局     月3日
          决定书[2023]4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刘彩虹、朱瑞采取出具警   北京监   2023 年 1
 9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示函措施的决定            管局     月3日
          决定书[2023]5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孙有航、汪亚龙采取出具   陕西监   2023 年 11
10     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管局     月 21 日
         决定书[2023]46 号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刚,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
     机股份有限公司、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项服务。
     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
     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劲,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2014年
     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曾参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的年报
     审计、专项审计等专业服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受(收)
     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于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月开始在本
所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
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
报告50份;2021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收)到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
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7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2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本次续聘中审亚太,能够满足公司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
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