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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鸿:关于15金鸿债及16中票违约处置进展公告2023-11-30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3-071
 债券代码:112276           债券简称:15 金鸿债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 金鸿债” 及“16 中油金鸿 MTN001”

                         违约处置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公司”或“本公司”)

分别于 2018 年、2019 年因资金周转困难致使公司发行的 “15 金鸿债”、“中

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6 中油

金鸿 MTN001,债券代码 101662006)未能如期偿付应付本息,形成实质违约 ,

公司随后一直在积极通过处置资产、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努力筹措相关资金,

同时与各方债权人保持积极沟通,力争尽早解决相关债务问题。

    二、债务偿还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根据 2020 年 8 月制定的第二次清偿方案中的方案一:15 金

鸿债债务余额及利息在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一次性清偿本息共计 16,678.82 万元;

16 中油金鸿 MTN001 债务余额及利息在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一次性清偿本息 共计

16,508.83 万元;截止目前涉及折价偿付方案的债券已全部支付完毕。

    第二次清偿方案中的方案二为:

    第一期: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公司向债权人偿还剩余债务本金的 10%及该

等本金相应利息。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偿付了 15 金鸿债本息共计 5,568.04 万元,

16 中油金鸿 MTN001 本息共计 2,588.69 万元;

    第二期: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公司向债权人偿还剩余债务本金的 20%及该

等本金相应利息。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偿付了 15 金鸿债本息共计 5,269.87 万元,
16 中油金鸿 MTN001 本息共计 4,639.67 万元;

    第三期: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公司应向债权人偿还剩余债务本金的 30%及

该等本金相应利息。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未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之前偿付上述本

息,15 金鸿债逾期本金 6,608.78 万元,利息 1,943.70 万元;16 中油金鸿 MTN001

逾期本金 4,042.50 万元,利息 1,039.53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15 金鸿债”及“16 中油金鸿 MTN001”债务清偿方案的议案》,同

时披露了《调整后的“15 金鸿债”(债券代码: 112276.SZ)及“16 中油金鸿

MTN001”(代码:101662006)债务清偿方案》,并于 2023 年 9 月 9 日披露了《关

于“15 金鸿债”(债券代码: 112276.SZ)及“16 中油金鸿 MTN001” 债务清偿

方案补充说明的公告》(详情请参阅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

已有 16 家债券人签署了上述清偿协议 ,“15 金鸿债”及“16 中油金鸿 MTN001”

本金余额为 27974.92 万元,本次已签署和解协议的本金金额为 13,710.04 万元,

同意上述清偿方案但暂未签署的本金金额为 12,652.02 万元,尚未同意上述清偿

方案的本金金额为 250.52 万元。

    根据最新债务清偿方案,公司应在 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偿还原“15 金鸿

债” 及“16 中油金鸿 MTN001”债务本金的 16.5%及该等本金相应利息,截至公

告披露日,公司资金筹措未达到预期,上述偿还资金暂未落实到位,无法在 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偿还还原“15 金鸿债” 及“16 中油金鸿 MTN001”债务本金的

16.5%及该等本金相应利息,公司会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后续偿债事项。

    三、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因公司资金回笼缓慢,已造成“15 金鸿债”及“16 中油金鸿 MTN001”

最新债务清偿方案第一期的资金无法按期偿还,后期债务偿还也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后续公司可能会有因违约导致相关诉讼及冻结公司相关资产的情况,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资产

处置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