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3-17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至15:00。 (2)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振华先生 (5)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 表决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数量683,562,473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98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数量556,507,803股,占公司 1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50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数量127,054,67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9.476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人,代表股份数量127,766,917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52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数量712,247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0.053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人,代表股份数量127,054,67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9.476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 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1、提案1.00《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562,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766,9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提案2.00《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562,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766,9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 2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提案3.00《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562,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766,9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提案4.00《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562,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766,9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提案5.00《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562,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766,9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提案6.00《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3 同意683,562,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766,9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提案7.00《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黄三角投资中心、丁振华对此议案回 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767,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766,9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提案8.00《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562,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766,9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提案9.00《关于选举陈勇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562,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 同意127,766,9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孙广亮律师、金振亨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 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