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兴能源: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10-17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7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以
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 9 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
的通知。
2.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19
层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为宋
为兔、孙朝晖、纪玉虎、张世潮、董敏,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的董事为刘宝龙、戴
继锋、李永忠、李要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为兔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
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同意对本
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及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
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31 人调整为 230 人,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1,886 万股调整为 11,856 万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总量由 13,000 万股调整为 12,970 万股。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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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宋为兔、刘宝龙、孙
朝晖、戴继锋、李永忠、纪玉虎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3 年 10
月 16 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3.66 元/股,向 2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856 万股
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宋为兔、刘宝龙、孙
朝晖、戴继锋、李永忠、纪玉虎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 120 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费用合计 15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
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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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
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星期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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