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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北证券:1-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2023-11-14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债券代码:148512                                        债券简称:23 东北 01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签署日期:2023 年 11 月 13 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44 号)注册公开发行面

值不超过 7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为本次债券的第一期发行,发行

规模不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元)。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

量为 25,000,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

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

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

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 级,主

体评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

净资产为 187.90 亿元(2023 年 6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2.37%,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3.75%(资产负债率

的计算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代理承销证券款影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0.63 亿元(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实现的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33 亿元、16.24 亿元和 2.31 亿元的平均值),预

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

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

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




                                     1
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

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

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2.80%-3.8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

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T-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

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

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

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0、如遇市场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同意可以取消

本期债券发行。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符合

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执行。




                                     2
    14、发行公告中关于本期债券的表述如有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以募集说

明书为准。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

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

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

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3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本次债券                 指
                              7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                 指
                              公司债券(第一期)
董事会                   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结算公司、登记机构、债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券登记机构
东吴证券、主承销商、受
托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簿记管理人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确定利率区间后,向市场公布发行
                              方式和发行文件,由簿记管理人记录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
簿记建档                 指
                              认购公司债券利率及数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
                              簿记建档日 2023 年 11 月 15 日,为本期发行接受专业机
网下询价日(T-1 日)     指
                              构投资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配售缴款通知书           指
                              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公司债券而制作的
募集说明书               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联合评级、资信评级机构   指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机构投资者           指   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工作日、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
   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所列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
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4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本期债券的全称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3 东北 01”。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
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
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9、起息日:2023 年 11 月 17 日。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
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付息日:2024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1 月 17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 年 11 月 1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
    13、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4、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
评级报告》(联合[2023]3549 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
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
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5
    16、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
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20、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1、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代销的方式承销。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
还到期公司债券。
    23、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4、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
券评级为 AAA 级,主体评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符合进行
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
定执行。
    25、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
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
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
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
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7、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评级报告和更名
   (2023 年 11 月 14 日)   公告
           T-1 日            网下询价(簿记)
   (2023 年 11 月 15 日)   确定票面利率




                                     6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2023 年 11 月 16 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T+1 日            投资者于当日 15: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
    (2023 年 11 月 17 日)   款账户
                              发行结果公告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2.80%-3.80%,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围内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
计息,不计复利。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5 日(T-1 日)14:00 至 17:00,
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 2023 年 11 月 15 日(T-1 日)17:00 前将《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
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
至主承销商处。
    如遇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截止时
间可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延时一次,延长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当日
19:00。具体以相关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7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
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非累计(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 7 条之填写示例);
    (7)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
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
视为有效,之前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 2023 年 11 月 15 日(T-1 日)14:00-17:00
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
    (2)根据《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资格确认表》(附件二)提供资质证明文
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主
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主承销商处的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的
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
表》。
    申购传真:0512-62936426、0512-62938191
    电子邮箱:dwzqgdsyzb1@dwzq.com.cn
    3、簿记建档场所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场所为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簿记室。
    4、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




                                     8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T-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
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五)应急处置方式
    簿记建档过程中,出现人为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情形导致簿记建档无法继
续的,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变更簿记建档场所、变更簿记
建档时间、应急认购、取消发行等应急处置措施。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及时
披露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等规定且拥有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
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元)。
    参与本期网下发行的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
(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
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23 年 11 月 16 日(T 日)和
2023 年 11 月 17 日(T+1 日)深交所交易系统正常交易时间(上午 9:15-11:30,
下午 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继
续进行。
    (五)申购办法
    凡参与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23



                                     9
年 11 月 15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
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
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
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
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低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全部获得配售;申购利
率等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按比例配售(可根据投资者申购数量取整要求
适当微调),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根
据相关规定,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23 年
11 月 17 日(T+1 日)15:00 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
明“23 东北 01 认购资金”字样+专业机构投资者全称。
    收款单位: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阊胥路支行
    账号:1102020609000450972
    大额支付行号:102305017063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23 年 11 月 17 日(T+1 日)15:00 缴足认购款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将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发行人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
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本公告附件《债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提示书》。

     五、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0
发行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董曼;证券事务代表 刘洋
电话:0431-85096868
传真:0431-85096816
邮政编码:130119


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东吴证券资本市场部
电话:0512-62938558
传真:0512-62938500
邮政编码:215021

(本页以下无正文)




                                11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申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认购提示性说明、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
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
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开立可用于申购本期债券的账
户。经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簿记时间可适当延长。簿记开始后,如遇市场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
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同意可以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经办人姓名                                            邮箱
       联系电话                                        托管券商席位号
                                     利率询价区间及申购信息
                                   利率询价区间:2.80 %-3.80%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投资者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于2023年11月15日(T-1
日)14:00至17:00之间以文件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经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
协商一致,簿记时间可适当延长。簿记开始后,如遇市场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
商同意可以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申购传真:0512-62936426、0512-62938191,电子邮箱:dwzqgdsyzb1@dwzq.com.cn;咨询电话:
0512-62936424、0512-62936425。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本期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3、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期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
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
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及发行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
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并
赔偿发行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期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
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期发行。

6、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期申购行为及本期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
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
法办理必要的手续;申购人确认,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
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
务资助。

7、本期债券仅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备相
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本申购人确认并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通过开
户证券公司债券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
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的内
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和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并
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8、本申购人已阅知(附件二)《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资格确认表》,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
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数字)。同时本申购人认可并符合《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资格确认表》中列示
本机构承诺。

9、本申购人承诺遵守行业监管要求,本次各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超过其所对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规模:申购
人承诺本次申购的资金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0、申购人确认:( )是 ( )否 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
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11、本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违
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12、本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并配合进行投资者适
当性核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机构投资者的
相关证明。本申购人将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并将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虛假材料等手段规避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本申购人未通过簿记管理人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则本申购人同意簿记
管理人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券,若本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该申购无效。
在此情况下,本申购人承诺赔偿簿记管理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发送至主承销商,但应被视为本通知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
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期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
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申购上限为25亿元(含25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
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所有档位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的汇总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
率时,申购总额为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3.50%-4.5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
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3.60%                                      1,000

                 3.70%                                      1,000

                 3.80%                                      1,000

                  合计                                      3,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6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者等于3.60%,但低于3.7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1,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者等于3.70%,但低于3.8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2,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者等于3.8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有效
申购总额为3,000万元。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
专用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债
券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确认表》(见附件二)和《债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见附件四)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主承销商处。非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或行
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金融机构及其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养老基金、社会公益
基金、QFII、RQFII还需提供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及加盖证券公司或营
业部印章的由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债券专业投资者资质审核确认单》。
9、在未获得主承销商同意情况下,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
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10、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或指定电子邮箱参与本期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
送 、 送 达 一 概 无 效 。 传 真 : 0512-62936426 、 0512-62938191 , 电 子 邮 箱 :
dwzqgdsyzb1@dwzq.com.cn;咨询电话:0512-62936424、0512-62936425。
        附件二
        以下内容无需发送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通知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
        读。请将下方机构类型前对应的序号数字填写至《认购函》中,并根据所属类型提供相
        应资料。

                            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资格确认表
序
     机构类型                                                 提供资料
号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
     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
1
     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
     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
                                                               1、填妥认购函,并加盖公章(或部
     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
2                                                              门章或业务专用章)。
     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
     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
3    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I);
                                                               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章)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
4
     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2、加盖证券公司或营业部印章的由
                                                               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债券专业投
                                                               资者资质审核确认单》。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 万
     元,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1、身份证明文件;
     2.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2、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最近三年收
     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
5                                                              入证明文件;
     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 1 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
                                                               3、投资经历证明文件或从业经历证
     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明文件或专业资质证明文件
     (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
     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
     产品等。);
本机构承诺:
1. 对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自愿承担因材料不真实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2.不存在重大未申报的不良信用记录。
3.不存在证券市场禁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从事债券交易的情形。
附件三
以下内容无需发送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通知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
读。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
投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
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投
资或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
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
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
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
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
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
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
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
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
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九、廉洁从业监督管理:在开展固定收益业务及相关活动中,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恪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不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输送不正当
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