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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惠天:关于全资子公司承租供热资产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11-16  

证券代码:000692                股票简称:*ST 惠天               编号:2023-58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承租民富供热资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3-2014 年,为优化供热布局,保证相关区域供热效率及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
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以下简称“二热公司”)与关联方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惠盛供热”)签署了《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二热公司承租惠盛供热所属供热
资产民富锅炉房,作为沈海热网调峰热源。2023 年,上述资产租赁期限已满,二热公司经研
究决定,在原租期到期后继续承租民富锅炉房用于沈海热网调峰,本次租期延期 5 年,租金
不高于 410 万元/年(含税费),租金总计不高于 2050 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承租关联方民富供热资产的议案》,在审议表决过程
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发表了意见(详见下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且额度处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266号
    法定代表人:贺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7.57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1月18日
    经营范围:城市供热,供暖设备租赁,供暖工程施工,自有房屋租赁。
    股东情况: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
    2.关联关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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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盛供热为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与本公司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惠盛供
热为公司关联法人。
    3.关联方经营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惠盛供热资产总额为24,883.58万元,净资产为13,159.22万元;
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169.24万元,净利润为596.5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6月30日,惠盛供热资产总额为16,016.8万元,净资产9,431.38万元;2023
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3.04万元,净利润为22,636.6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其他
    惠盛供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和依据

    惠盛供热将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大庆路 8 号的民富锅炉房供热资产出租给二热公司,供热
资产范围包括锅炉房房屋建筑、管道沟槽、锅炉设备,涉及土地面积 6396 ㎡、房屋建筑面
积 3150 ㎡。本次租金不高于 410 万元/每年(含税费),租赁期限 5 年。本次交易定价参考
区域内生产类资产租赁价格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上述事项拟签署协议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甲方(出租方):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租方):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
    第一条 合同标的
    甲方将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大庆路8号的民富锅炉房供热资产出租给乙方,供热资产范围
包括锅炉房房屋建筑、管道沟槽、锅炉设备,涉及土地面积6396㎡、房屋建筑面积3150㎡。
    第二条 资产
    甲方同意乙方将该资产用作供热经营使用。乙方承租期间资产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和全部
支出由乙方承担。
    (1)乙方如确需改变用途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改变。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资产的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让、转借、转租。
    (3)资产交付后,资产的管理、修缮和维护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4)甲方承认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新增资本性支出投入为乙方资产。
    (5)发生资产转让、拆迁补偿等经济行为时,由甲方负责与拆迁方或转让方商谈,设


                                   第 2 页 共 4 页
备补偿款按双方各自资产比例分配。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5年。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协商租金总额为410万元/每年(含税费)。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需上调租金时
由双方协商确定。
    2.租金按年预缴,租期为每年的6月1日至下年5月31日。每年6月1日前5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五条 水、电费及相关费用
    1.租用资产实际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结算及缴纳。
    2.本合同涉及的资产、土地及租赁业务发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负责申报缴纳。乙方按
甲方原始凭证据实结算,支付给甲方。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热公司所属的沈海热网西北部缺少调峰热源,导致该区域末端供热能力不足。而民富
锅炉房恰好地处沈海热网的西北部,二热公司承租民富锅炉房将其作为沈海热网西北区域的
调峰热源投入运行,可有效增加沈海热网西北部区域末端供热能力,对沈海热网的布局具有
重要的战略意义。同时,可使沈海热网的供热系统更加均衡,有效改善沈海热网末端热用户
的供热质量,进一步提高沈海热网的供热效率。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70.83万元(不含本次交
易金额)。

    七、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就本次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并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承租关联方民富供热资产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二热公司本次承租关联方资产是基
于增强沈海热网西北部区域末端供热能力和供热质量,有效提升沈海热网的供热效率;保障
其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为保障辖区居民冬季安全温暖过冬而展开的。本次关联交易定
价兼顾双方权益前提下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采购
热量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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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办理效率,尽量压缩成本,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按照
前述约定,全权办理后续承租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惠盛供热进一步商榷承租价格、签订相
关协议等。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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