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1-18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拟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宋万良先生、尹天长先生已回避
表决,其他 4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认为公司在审议上
述关联交易事项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为控股股东旭阳控
股有限公司通过增资的方式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有利
于发挥控股股东的资源优势,加速各储备项目的推进;因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新设,除持有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外,公司尚未开始
实际从事任何经营业务,按注册资本金比例增资,可提高本事项的施行效率,按照公平
公允的原则进行。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 包头旭
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事项。
二、关于公司债权转移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将股权交易尾款的债权转让给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有利
于实现公司债权,减少公司对外借款,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 施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表决程序及过程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王 志、陆继刚、张亚男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