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子公司拟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与了此次 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 原则,对公司《关于子公司拟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是公 司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必要条件,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不存在损害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 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子公司拟与中化 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独立董事:杨向宏 卜新平 吴粒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