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塑科技:模塑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7-07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4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3 年 7 月 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 8 号办公楼 3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克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349,984,88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8.12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47,145,08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81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2,839,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09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2,839,8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30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
1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2,839,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093%。
公司董事、监事及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7,360,0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500%;反对
2,62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710%;反对 2,6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42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岩平律师、邰恬律师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模塑科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7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