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验 资 报 告 众环验字(2023)3000001号 验 资 报 告 众环验字(2023)3000001 号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3 年 06 月 14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 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 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 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本次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5,008,376.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565,008,376.00 元。经贵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批准、二〇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23]125 号文《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贵公司获准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9,373,512 股人民币普通股。贵公司本次向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普通股 136,569,73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19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708,796,898.70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3 年 06 月 14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 6,686,763.20 元的出资款人民币 702,110,135.50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146,081.1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9,964,054.34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136,569,730.00 元,余 额人民币 563,394,324.34 元转入资本公积。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65,008,376.00元,股本人民币 565,008,376.00元,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03月06日 出具CAC证验字[2023]0011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06月14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 民币701,578,106.00元,股本人民币701,578,106.00元。 验资报告第 2 页共 2 页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 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 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韩磊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邱初自 中国武汉 2023年06月15日 验资报告第 3 页共 2 页 附件 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023 年 06 月 14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土 其中:股本 知 认缴新增注册 地 股东名称 实 识 其 占新增 其中:货币出资 资本 货币 使 合计 物 产 他 金额 注册资 占新增注册 用 金额 权 本比例 资本比例 权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3,853,564.00 19,999,997.16 19,999,997.16 3,853,564.00 2.82% 3,853,564.00 2.82% Association 西安力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力 3,853,564.00 19,999,997.16 19,999,997.16 3,853,564.00 2.82% 3,853,564.00 2.82% 天投资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董卫国 4,816,955.00 24,999,996.45 24,999,996.45 4,816,955.00 3.53% 4,816,955.00 3.5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911,368.00 175,999,999.92 175,999,999.92 33,911,368.00 24.83% 33,911,368.00 24.83%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9,633.00 25,999,995.27 25,999,995.27 5,009,633.00 3.67% 5,009,633.00 3.67%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487,475.00 69,999,995.25 69,999,995.25 13,487,475.00 9.88% 13,487,475.00 9.88% 李天虹 6,358,381.00 32,999,997.39 32,999,997.39 6,358,381.00 4.66% 6,358,381.00 4.66%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8,092,485.00 41,999,997.15 41,999,997.15 8,092,485.00 5.93% 8,092,485.00 5.9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825,997.00 154,796,924.43 154,796,924.43 29,825,997.00 21.84% 29,825,997.00 21.84%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7,360,308.00 141,999,998.52 141,999,998.52 27,360,308.00 20.03% 27,360,308.00 20.03% 合 计 136,569,730.00 708,796,898.70 708,796,898.70 136,569,730.00 100.00% 136,569,730.00 100.00% 验资报告第 4 页共 2 页 附件 2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23 年 06 月 14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股东名称 本次增加额 占注册 占注册 金额 资本总 出资比 出资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资本总 额比例 例 例 额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3,924,044.00 27.24% 290,493,774.00 41.41% 153,924,044.00 27.24% 136,569,730.00 290,493,774.00 41.4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11,084,332.00 72.76% 411,084,332.00 58.59% 411,084,332.00 72.76% 411,084,332.00 58.59% 合 计 565,008,376.00 100.00% 701,578,106.00 100.00% 565,008,376.00 100.00% 136,569,730.00 701,578,106.00 100.00% 验资报告第 5 页共 2 页 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1992 年 11 月经厦门市经 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及厦门市财政局“厦体(1992)020 号”文批准,由厦门信息信达有限公 司(原名: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下属的六个单位联合组建。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500 万元,其中:经厦门市财政局(92)厦评估确认字第 23 号文确认的上述六个单位投入股份 公司的净资产为 8,833.25 万元(包括 8,500 万元作为股本,333.25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同 时以每股 2 元募集了 5,000 万股内部职工股。1997 年 1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 字(1997)4 号文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6,500 万股的 A 股,并在深交所挂牌上市, 上市后的总股本为 20,000 万元。 2006 年 7 月 17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资本公积向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资本,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 获得 3.5 股;此外,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本公司 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获得 1.5 股的股份对价。实施上述送股 对价后,公司股份总数为 24,025 万股,股份结构发生相应变化。 2014 年 3 月 20 日,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02 号)向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634,043 股,每股发行价格 9.72 元,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 686,562,897.96 元,扣除承销费(包括保荐费)人民币 13,731,257.96 元、其他 发行费用人民币 1,767,654.7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1,063,985.23 元,其中新增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70,634,043.00 元 , 资 本 溢 价 人 民币 600,429,942.23 元 。本 次 新 增 股 本 70,634,043.00 元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310,884,043.00 元。 2016 年 1 月 25 日,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2 号)向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6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5,729,013 股,每股发行价格 13.58 元,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 1,299,999,996.54 元,扣除承销费(包括保荐费)人民币 19,499,999.95 元、其 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352,967.9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78,147,028.63 元,其中新 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95,729,013.00 元,资本溢价人民币 1,182,418,015.63 元。本次新增股本 95,729,013.00 元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406,613,056.00 元。 5 2020 年 8 月 21 日,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向激励对象(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100,000 股,授予价格为每股 2.46 元,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418,713,056.00 元。 2021 年 4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3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 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A 股股票 120,345,320 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4.84 元,募集资金总额 582,471,348.8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4,716,981.14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945,305.6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5,809,062.02 元 , 其 中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120,345,320.00 元 , 资 本 溢 价 人 民 币 455,463,742.02 元。本次新增股本 120,345,320.00 元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539,058,376.00 元。 2021 年 11 月,公司对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 200,000 股完成回购 注销,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 538,858,376.00 元。 2022 年 7 月,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向激励对象(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980,000 股,授予价格为每股 3.24 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564,838,376.00 元。 2022 年 9 月,公司对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 260,000 股完成回购 注销,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564,578,376.00 元。 2023 年 3 月,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向激励对象(核心骨干人员) 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30,000 股,授予价格为每股 3.24 元,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 司股本总额为 565,008,376.00 元。 本 次 变 更 前 公 司 累 计 股 本 总 数 为 565,008,376 股 , 其 中 : 有 限 售 条 件 的 流 通 股 为 153,924,044股,占股份总数的27.24%,无限售条件股份为411,084,332股,占股份总数的 72.76%;公司注册资本为565,008,376.00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经贵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批准、二〇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23]125 号文《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贵公司获准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9,373,512 股人民币普通股。 6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23年06月14日止,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136,569,730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708,796,898.70元。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其承销 及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6,686,763.20元后,于2023年06月14日将上述募集资金人 民币702,110,135.50元缴存于贵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其中: 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钟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100200919100072952的普通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内缴存457,479,200.00元; 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钟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100200919100072704的普通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内缴存40,000,000.00元; 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钟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100200919100072828的普通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内缴存204,630,935.50元,所有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形式汇入账户。 贵公司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扣除其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 币702,110,135.5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146,081.1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 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9,964,054.34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36,569,73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63,394,324.34元。截至2023年06月14日止,贵公司 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701,578,106.00元。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费用明细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含税金额 不含税金额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7,087,968.99 6,686,763.20 2 会计师费用 250,000.00 235,849.06 3 律师费用 889,848.53 844,565.51 4 信息披露费 807,500.00 761,792.45 5 发行登记费 136,569.73 128,839.37 6 印花税 175,034.77 175,034.77 合计 9,346,922.02 8,832,844.3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