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12-08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3-122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3年12
月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部
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 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 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 况。
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 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
履行董事职务。
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
士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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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
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
补选。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
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名董
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应当包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设董
括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设董事长
事长 1人,副董事长1人。
1人,副董事长1人。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职权: 权:
……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
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 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考核与提
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
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 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考 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
核与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 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
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
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 人应当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董
运作。 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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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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