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同意书面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议 案相关资料,发表了事前同意的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 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及其他各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连续、稳定 运行起到了保证作用,交易各方资信良好,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 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特钢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同意书面文件签字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跃 姜涛 刘卫 2023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