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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特钢: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25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3-088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45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24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长山大道 1 号中信特钢科技大
楼三楼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钱刚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1 人,代表股份 4,664,103,34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1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东 8 名,代表股份
4,235,170,95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1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3 人,代表股份 428,932,387 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8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8 人,代表股份 432,010,64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078,259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3 人,代表股份 428,932,387 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8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表
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序                                                             表决意见
           议案名称
号                            同意(股)        占比      反对(股)      占比   弃权(股)    占比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1                           4,664,061,313      99.9991%     40,533     0.0009%     1,500      0.0000%
           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2                           4,664,062,213      99.9991%     19,533     0.0004%     21,600     0.0005%
           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
3                           4,636,903,117      99.4168%   27,177,729   0.5827%     22,500     0.0005%
       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31,994,783       99.9963%     14,363     0.0033%     1,500      0.0003%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及其
4    下属公司拟新增避免同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431,994,783       99.9963%     14,363     0.0033%     1,500      0.0003%

               注:上述议案 1、议案 3 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上述第 2
          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上述第 4 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信泰富
          特钢投资有限公司、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

          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232,09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3.85%,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长虹、张心诚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