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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京蓝 (0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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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5:00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京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郭绍增2023-12-12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京蓝

   股票代码:000711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绍增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国投财富广场 3 号楼 5 层



   股份变动性质:间接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3 年 12 月 11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京蓝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
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
增加或减少其在京蓝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
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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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8
附表: ........................................................................................................................... 9




                                                                 3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京蓝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指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郭绍增

                                    因京蓝科技实施重整计划,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
                                    10股转增约17.90921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共计转增1,833,308,407股股票,转增后京蓝科技总股本将
                                    由1,023,667,816股增至2,856,976,223股。前述
                                    1,833,308,407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其中:转增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票中1,233,000,000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600,308,407股
                                    用于实施债转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原控股股东北京杨树
                                    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本次
                                    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准则15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万元/元                        指   人民币万元/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郭绍增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13280119630208****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国投财富广场 3 号楼 5 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无
  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
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郭绍增先生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外
其他上市公司 5%及以上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作出的(2023)黑 01 破 1-3 号《民
事裁定书》,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
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以京蓝科技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约 17.90921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1,833,308,407
股股票,转增后京蓝科技总股本将由 1,023,667,816 股增至 2,856,976,223 股(最
终实际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
确认的数量为准)。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原因为执行上述《重整计划》,由此
导致原控股股东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信
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5
二、未来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
二个月内增加或者减少其持有京蓝科技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公司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杨树蓝天”)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70,763,781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6.68%。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因京蓝科技实施重整计划,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约
17.90921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1,833,308,407 股股票,
转增后京蓝科技总股本将由 1,023,667,816 股增至 2,856,976,223 股。信息披露义
务人因原控股股东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为
5.9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因原控股股东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
有的 170,763,781 股股份全部处于质押状态,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市公司业务平台查询得知,上述股份已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将导致京蓝科技控制权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将由郭绍增
先生变更为马黎阳先生(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除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提供
的担保等有损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6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
                             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有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
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之执行董事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郭绍增
                                       签署日期:2023 年 12 月 11 日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8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ST 京蓝                股票代码           000711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郭绍增
                                                 册地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持股种类:普通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间接)数量:170,763,781 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17.6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变动种类:普通股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数量:0 股      变动比例:11. 7%

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为:170,763,781 股;持股比例:5.9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是   □             否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是   □        否    □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   □         否 □
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10
(本页无正文,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郭绍增


                                        签署日期:2023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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