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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能泰山: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2023-10-26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
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董事长吴永钢先生的辞职事项进行了
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1、因工作变动原因,吴永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
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经核查,其辞
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吴永钢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吴永钢先生的辞职
自辞职信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3、吴永钢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公司董事长的选举
工作。


    独立董事:刘朝安 温素彬 程德俊 张骁



                                          2023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