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参与参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竞拍暨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南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关于参与参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竞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材料, 就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认为:本 次参与参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竞拍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扩大公司水电业务 规模,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水平。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挂牌方式,符合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此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参与参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竞拍暨关联交易 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签名: 李培强 丁景东 2023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