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燕京啤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8-22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3-42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
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原会
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 16 号执行,除此之外,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1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