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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科技: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2023-10-27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

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编制的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待修订制度的相关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意见

    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 2023 年第三季度的生产经营成果

及现金流量情况,情况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重大遗漏。同意提交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通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的

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

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和分析论证,认为大信是一家符合《证券法》规定

的财务审计机构,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

的审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客观、公正、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

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此,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

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


    三、关于修订相关制度的意见

    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和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基本制度

进行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



委员签名:杨立明、赵 敏、余传利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