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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0-27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前,我们收到了《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对此进行了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具有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资格,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服任能力,该所在2022年度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专业,为公司提供了客观公允的

审计服务。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

工作的连接性和稳定性。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 波、赵 敏、余传利、李 俊



                                          2023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