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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发控制: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3-08-09  

                                                     股票代码:000738             股票简称:航发控制           公告编号:2023-028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了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
(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
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
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6 号。公司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
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
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
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
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
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
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
延所得税资产。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规定,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
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
务报表项目,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
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
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
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六、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