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物股份: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承租房产所有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3-12-05
证 券 代 码 : 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 告 编 号 : 2023-54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承租房产所有权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天津
融诚荣浩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浩公司”)发来的《关于荣浩公司
已取得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 8 号等五处不动产所有权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
翔公司”)下属 5 家子公司承租的房产所有权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通知主要内容
2018 年 2 月,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
向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信托”)申请融资,天津
空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畅资产”)、天津浩物骏驰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骏驰”)用 5 处房产抵押担保,到期债务人
未能偿还贷款,后因债务问题债务人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北方信托向天津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中院”)申请空畅资产、浩物骏驰承
担抵押担保责任,经审理二中院作出(2021)津 02 民初 1 号民事判决书,
判令空畅资产、浩物骏驰承担抵押担保责任。2023 年 5 月 8 日—9 日二中
院对案涉该 5 处房产进行了整体拍卖,最终一拍流拍。
2023 年 5 月 11 日,北方信托与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融诚物产”)、荣浩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J20210620017-RZ-ZT02 的《债权
转让协议》。依照协议约定,北方信托的有关债权已转让给荣浩公司,荣
浩公司向二中院申请变更执行人、以一拍流拍价格以物抵债。二中院已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下达了以物抵债执行裁定书,案号为(2023)津 02 执恢
38 号之二至六。上述裁定已生效,该 5 处房产所有权均已转移至荣浩公司。
鉴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鹏翔公司下属 5 家子公司天津浩众汽车贸易服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浩众”)、天津市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津骏达”)、天津市浩物名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津名宣”)、天津市高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
高德”)以及天津浩物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丰田”)
已分别承租该 5 处房产,荣浩公司通知本公司上述房产所有权已发生转移。
二、下属子公司承租五处房产的情况
本公司下属五家子公司天津浩众、天津骏达、天津名宣、天津高德、
天津丰田分别与空畅资产、浩物骏驰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租
赁协议之补充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 2》、《房屋租赁协议
之补充协议 3》以及《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 4》,具体租赁情况如下:
承租方 出租方 房产所在地 租赁期限
天津浩众 空畅资产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 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
汽车园中路 29 号
天津骏达 空畅资产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 至 2026 年 9 月 13 日
汽车园中路 24 号
天津名宣 空畅资产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 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
汽车园南路 25 号
天津高德 空畅资产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 至 2026 年 5 月 1 日
环河北路 8 号
天津丰田 浩物骏驰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河南路 至 2030 年 1 月 22 日
1376 号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租赁协议仍在有效期内,承租房产的所有权变更不会
影响本公司下属 5 家子公司对其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下属 5 家子公司的
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四、其他
荣浩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融诚物产下属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
公司下属 5 家子公司后续将与空畅资产、浩物骏驰、荣浩公司就涉及的出
租方调整事项进行沟通、对接,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关于荣浩公司已取得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 8 号等五
处不动产所有权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