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本钢板材股份有 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 张肃珣 袁知柱 钟田丽 二 0 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