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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23-12-02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23-070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九届董事会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11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23 年 12 月 6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
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1
    8、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本钢能管中心 3 楼会议室(辽宁省
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 1-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4.00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其中第 1 项、第 2 项议案作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第 3 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在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3:30-
16:00。
    3、登记地点:董事会秘书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 1-1 号
本钢能管中心 9 楼)
    联 系 人:陈立文、沈杰
    联系电话:024-47828980 024-47827003
    传      真:024-47827004
    邮政编码:117000


                                  2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
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
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
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
为准。
    5、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
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61
    2、投票简称:本钢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 票 时 间 :2023 年 12 月 18 日的 交易时 间, 即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
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
查阅。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证 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本钢板材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4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100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2.00                                     √
          案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3.00                                     √
          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4.00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注:1.上述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
内打“√”;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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