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融资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2023-09-27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3 临─043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融资
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宣化县源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宣化县源和”)为解决资金需求,拟与同煤漳泽
(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上
海)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
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融资期限5年,该融资方案需公司提
供担保。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因
同煤(上海)融资租赁公司与公司同属晋能控股集团所控
制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在审议本议案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刘会成先生、师李军
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
可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本
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
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 24 号 1 幢三
层南部位 3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彦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5000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主要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
买租赁财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
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大同煤矿集团(香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占
比 48%、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占比 32%、晋能控股
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占比 20%。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9.43%股份,是公
司控股股东。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大同煤矿集团(香港)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股份,是其控股股东。
同煤(上海)融资租赁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3-6-30 744,347.36 572,235.54 172,111.82 20,623.59 4,036.10
以上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宣化县源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峰革
注册资本:11620 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王家湾乡王家湾村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00%
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持股比例
宣化县源和 69,129.45 49,439.29 19,690.16 3,305.28 11.15 100%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宣化县源和与同煤(上海)融资租赁公司1亿元融资租赁
项目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净值(万
号 资产名称 数量 单位 原值(万元) 元)
1 箱变 34.00 台 1,028.66 764.22
2 组串式逆变器 1,170.00 台 2,329.91 1,730.94
3 交流汇流箱 210.00 台 120.39 89.44
4 组件 3,005.63 万瓦 8,220.51 6,107.20
5 支架 7,000.00 万瓦 2,347.26 1,743.83
光伏电站设备*其他机械设
1.00 套
6 备 639.66 475.21
合计 14,686.39 10,910.84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债务人:宣化县源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3.融资金额:人民币1亿元;
4.融资期限: 5年;
5.融资利率:4.0%;
6.还本付息方式:等额本息按半年度付;
7.担保方式: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债务人:宣化县源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3.保证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 1 亿元;
6.保证期限: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
具体担保协议将根据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
责任公司办理融资业务的具体安排,由公司予以签署。
七、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属于公平的商
业行为。被担保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可
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在担保期内,宣化县源和以其未来收益权为公司提供
反担保。
3.宣化县源和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预计年收入
0.7亿元,5年收入3.5亿元。计划融资1亿,具有可持续稳
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董事会认为宣化县源和有能
力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1、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
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减轻和降低公司下属企业的融资压力
及资金成本,有利于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
战略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4、基于上述原
因及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关联
方融资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九、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78.5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6.09%,其中对合并
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4.43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2%,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
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十、备查文件
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