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之家: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13
居 然 之家新零 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居然
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慎分析,
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将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中商超市
智慧零售建设项目”、“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和“居然之家京津冀智慧物流园
项目(二期)”(以下统称“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该等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
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和家居行业变化,
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需要和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终止“中商超市智慧零售建设项目”、“大数据
平台建设项目”和“居然之家京津冀智慧物流园项目(二期)”,并将该等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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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独立董事:傅跃红、王永平、王峰娟、陈健
2023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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