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药:关于控股子公司仲裁事项结果的公告2023-11-17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3-049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仲裁事项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已收到仲裁裁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第一被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质量保证金 4,500 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财产保全费、保全
担保费、仲裁费。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上市公司已对该涉案款项计提相应的资金占
用损失,该事项对上市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2019年,湖北正控医药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向武汉仲
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第一被申请人北大医药武汉公司(北大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申请人偿还4,500万元质量保
证金以及资金占用损失、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仲裁费,武汉仲裁委员会受
理了该仲裁案件。本案基本情况参见上市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累计诉讼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9-
002)及上市公司2018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
二、本次仲裁事项结果
上市公司于近日收到武汉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裁决北大医药武汉公
司向申请人湖北正控医药有限公司退还质量保证金4,500万元和支付资金 占用损
失、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仲裁费,该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上市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已对该涉案款项计提相应的资金占用损失,该事项
对上市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上市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武汉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