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2023-10-21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就公司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事前就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通知了独立董
事,且提供了相关资料。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做了充分了解,与公司
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并认真审核了相关资料。
2、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所需,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
往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徐文财、胡
天高、梅锐应予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字:
赵国浩 王成方 韩灵丽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相关资料,现就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增加的交易行为属日常关联交易,是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不会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董事会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梅
锐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独立董事签字:
赵国浩 王成方 韩灵丽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