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关于与中粮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3-08-31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粮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查验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财务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
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持续评估情况报告
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1]206
号文件批准,于2002年9月24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取
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37158)。2021
年6月8日,因更换法定代表人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
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2021年8月4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换发了新的《金融许可证》。
2006年3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京银监
复【2006】86号)增加注册资本金,注册资本金从人民币
46,520万元增至100,000万元;2012年9月24日经中国银监会
批准(银监复【2012】537号)中粮期货有限公司将所持有
的3,256.40万元股权转让给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
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如下: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66,223.60万元,美元2,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2.74%;
中粮贸易有限公司(原中粮粮油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13,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原中粮明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256.40万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3.26% ; 中 粮 集 团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1,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根据2018年6月27日中粮
集团有限公司文件(中粮总字【2018】208号)《关于中粮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1%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中粮集团(深
圳)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1,000万元股权划转给中粮集团有
限公司,股权划转后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如下:中粮集团有
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7,223.60万元,美元2,000.00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83.74%;中粮贸易有限公司(原中粮粮油有限公
司)出资人民币13,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中粮资
本投资有限公司(原中粮明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
币3,256.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6%。2022年12月19日经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京银保监复
【2022】827号)增加注册资本金,注册资本金从10亿元人
民币增加至25亿元人民币(含2000万美元);注册资本变更
后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如下: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209,359.00万元(含美元2,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3.74%;中粮贸易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2,500.00万元,占
注 册 资 本 的 13% ; 中 粮 资 本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人 民 币
8,14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6%。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
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
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
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
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
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
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财务公司
已按照《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
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
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
定,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
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公司把加强内控
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
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
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
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财务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风险控制委员会,成立了独
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制定了《风险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
制度》。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
责的内部审计部门---综合稽核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
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
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
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
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
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
章制度,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存款管理制度》、《同业
拆借管理办法》、《外币存款管理办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
试点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
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
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
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管理、同业
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
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
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利率由风险控
制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3)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
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互联网传输路径实现资
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
安全性。其内部网络如下:
外服务器 集团公司防火墙 数据库服务器 内网防火墙 财务公司内网
目前财务公司全部生产应用系统均迁移至云数据中心,
实现了多链路、高可用、高负载、高冗余的信息系统基础支
撑环境;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
的数据安全性。
每日营业终了,资金部调节账务平衡后向会计核算部交
账。会计核算部及时记账,换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
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将资金核算纳入到财务公司整体财务
核算当中。
为降低风险,财务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
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4)在外汇存款管理方面,由资金部门进行专业管理,
通过制定系列的规章制度,保证公司外汇业务符合国家外汇
管理有关制度,有效规避财务公司外汇资金方面的汇率风险
和支付风险。
(5)在对外融资方面,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仅
限于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资金,没有拆出资金,
该项业务不存在资金安全性风险,实际操作中程序执行较好。
2.信贷业务
(1)为规范授信业务,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
管理,财务公司制定了《授信业务管理办法》,对授信的种
类、期限、条件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主要流程如下:
申请人申请授信,应当向财务公司信贷部提出书面申请,
说明申请授信的币种、金额、用途、期限、担保方式、还款
方式等主要内容。
经初步接洽后,信贷员应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要求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信贷部根据相关资料,调查申请人的
相关情况,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合规性、安全性、盈利性
和信用等级评定。
信贷部根据授信调查提供的资料,审核调查内容的完整
性,调查意见的合理性,指出是否存在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并提出是否予以授信的建议,形成书面报告连同有关的资料
交审贷会审批。
审贷会出具书面授信审批决议,对审批通过的授信明确
相关授信内容,上报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和董事长(执行
董事)审批;授信申请经审批后,将结果通知信贷部,由信
贷部负责办理授信手续。
授信发放后,财务公司对借款人执行授信协议情况及借
款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并形成书面贷后检查
记录或报告,并将贷款五级分类上报风险控制委员会,将客
户信用评级调整上报审贷会。
(2)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
分别制定了《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
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授信(贷款)业
务担保管理办法》,规范相关信贷业务的操作程序,保障信贷
资产的安全。
(3)对贴现业务,财务公司制定了《商业汇票贴现管
理办法》和详细的业务操作规程,为业务执行提供了可依据
的规范,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执行,有力的降低了贴现业务
风险。
(4)财务公司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
指导利率及同期 SHIBOR 利率,风险控制委员会是价格政策
的管理机构,负责利率政策的管理工作,并制定利率调整方
案。具体每个客户授信利率的确定,由信贷部根据有关原则
报审贷委员会批准。
3.投资业务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财务公司对持有的超出合理
规模的资金进行对外投资。为确保规范实施有价证券投资业
务,财务公司制定了《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决
策与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为保证证券投资科学、高效、
有序和安全的运行,防范证券投资风险提供了制度的保证。
(1)证券投资实行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
严格监管的原则。
(2)财务公司设置二级投资审批权,对外投资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下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须报
请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3)投资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投资研究会议,由部门
经理主持,部内全体人员参加,研究、交流投资信息,探讨、
解决投资业务的有关问题,为财务公司投资决策的制定提供
支持。
(4)目前财务公司投资项目的选择仅限于企业债券、
可转债、基金、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增发等收益较好而
风险相对较低的投资项目,投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
内。
(5)为防止有价证券投资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
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财务公司规定了一系列的风险控制制
度和措施。
4.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
内部审计部门——综合稽核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
作规程,对财务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综合稽核部设立专职经理一名,负责公司内部稽核业务。
综合稽核部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
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
风险,向管理层提出了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使用的应用软件是由北京九恒星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开发的九恒星集团企业资金结算管理系统,并由其提
供后续服务支持。具体业务由操作人员按财务公司内所设业
务部门划分,各司其职。
信息系统按业务模块分装在各业务部门,由财务公司总
经理授予操作人员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的操作权限。
财务公司信息系统搭建于 2002 年 9 月,并于 2014 年 8
月更新,主要包括财务公司网上资金结算业务系统、业务管
理系统及银企互联接口(BankPortal)控制台。电脑系统运
转正常,与九恒星软件兼容较好。
6.资产管理业务
为规范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活动,财务公司制订了《客户
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客户限于符合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集团公司成员单位。
不接受非成员单位的委托开展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客户委托
资产与财务公司自有资产相互独立,不同客户的委托资产相
互独立,对不同客户的委托资产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分账
管理。财务公司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明确规模、期限、
资金投向等,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与财务公司自营业务执行相
同的审批制度流程。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在资
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制度和
流程,较好地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财务
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
在合理水平;在投资及资产管理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相应
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较好地控制投资风险,实际执行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371.83 亿
元;负债总额 325.24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46.59 亿元,
2023 年上半年财务公司实现利息净收入 1.09 亿元,实现利
润总额 1.71 亿元,净利润 1.29 亿元。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
强内部管理。
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
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受到过中国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
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三)风险监管指标的执行情况
2022 年 11 月 13 日,中国银保监会修订的《企业集团财
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22 年
第 6 号)正式实施。本次修订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增设了监管指标,并加强了风险监测预警。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银保监会的最低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00%=17.62%,
符合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 25%:
财务公司流动性比例为 46.89%,大于 25%。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的 80%: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实收资本)=56.37%,符合监管
要求。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无集团外负债,符合监管要求。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 15%: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0.00%,符合监管要求。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 3 倍: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0.00%,符合监管要求。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0.00%,符合监管要
求。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 10%:
未收取承兑汇票保证金,符合监管要求。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7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67.04%,符合监管要求。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2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0.04%,符合监管要求。
(四)本公司在报告期内资金状况
1、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3 亿元,占公司在财务公司和银行存款余额总额的 9.99%,
占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含存入保证金)余额 323.09 亿元的
0.93%;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 0 亿元。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均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
服务协议》执行,存贷款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发生额及
余额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
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重大经营性支出计划,上述在财务公
司的存贷款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余
额为 27.03 亿元,占公司存款余额的 90.01%;公司在其他金
融机构的贷款余额为 0 亿元。
3.公司对外投资理财情况
公司对外投资均已履行内部审议,暂不存在大额投资事
项或在筹划的投资事项,公司亦不存在大额现金理财情况。
四、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经
营业绩良好,内控健全,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也从未发生可
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
险等事项。
(二)财务公司严格按照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22 年第 6 号)
规定经营,资本充足率较高;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监督管
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不存在违反《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
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三)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根据对财务公司
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估,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
投资、审计、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