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第十三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3-08-10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一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九洲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
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3 年
度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1.经认真审阅拟聘人员简历等材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未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2.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证书、
职业素质和个人品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3.本次聘任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兰盈杰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聘任陈兴德先生、吴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睿先生为
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聘任吴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刘海月 徐锐敏 武刚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