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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高环能: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暨担保进展的公告2023-06-30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3-052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
 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
 注担保风险。
     一、并购贷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山高环能因业务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简
 称“光大银行”)申请并购贷款融资业务,融资额度为 17,880 万元,融资期限 84
 个月,公司以持有的石家庄市驰奈威德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奈
 威德”)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并由驰奈威德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
 所持有土地抵押担保以及地上建筑物具备抵押条件后追加抵押担保。
     2023 年 4 月 19 日、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
 收购的全资和控股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
 间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42,500 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2023 年 5 月 16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审议范围之内,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并购贷款事项已经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300209454038D
     注册资本:35199.4105万元人民币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匡志伟
     成立日期:1988-03-21
     营业期限:1988-03-21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一段9号仁和春天花园8号楼12层4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货物进出
口;建筑劳务分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
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资源再生利用
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供暖服务;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
合同能源管理;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管道运输设
备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
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
网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技术进出口;财
务咨询;咨询策划服务;汽车新车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碳
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市政设施管理;生物
质燃料加工;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
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
境污染防治服务;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577,682.25                    558,293.04
      负债总额                425,556.96                    410,350.62
       净资产                  152,125.29                    147,942.42
        项目           2023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2 年 1 月-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68,027.71                    179,087.23
      营业利润                  5,859.65                     10,582.14
       净利润                   4,049.87                     7,957.90
    经查询,山高环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并购贷款借款合同》
    借款人:山高环能
    贷款行:光大银行
    贷款用途:支付并购驰奈威德项目交易价款或置换已付交易价款。
    贷款金额:人民币壹亿柒仟捌佰捌拾万元整
    担保:1.由驰奈威德(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光
石保字20230052号。2.由驰奈威德(抵押人)提供土地(抵押物)的抵押担保;
抵押合同编号为光石抵字20230013号。3.由山高环能(出质人)提供股权(质物
/出质权利)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为光石质字20230011号。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
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保证合同》
   保证人:驰奈威德
   债权人:光大银行
   被担保主债权:人民币壹亿柒仟捌佰捌拾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
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
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如因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保
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
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
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保证人和债权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质押合同》
    出质人:山高环能
    质权人:光大银行
    被担保主债权:人民币壹亿柒仟捌佰捌拾万元整。
    质押保证范围:1.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质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
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
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和2.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实现质权的费用以及出
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质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质权自质物或出质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
设立,法律要求登记的,质权自质押登记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
   (四)《抵押合同》
    抵押人:驰奈威德
    抵押权人:光大银行
    被担保主债权:人民币壹亿柒仟捌佰捌拾万元整。
    抵押物:驰奈威德拥有的位于元氏县装备制造基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不动产权证号:冀(2017)元氏县不动产权第0000141号)。
    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1.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
项下应向抵押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
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和2.抵押权
人在本合同项下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以及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抵押权人支付
的任何其他款项。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法律要求登记的,抵押权自在登记部门
办理登记手续后设立。
    上述协议尚未正式签署,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 至 目前 ,公 司 实际 对合 并报 表 范围 内的 子公 司 提供 的担 保余 额 为
228,308.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62.95%;控股子
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
净资产的12.78%;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200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1.55%。上述担保余额合计276,408.9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97.28%。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