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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高环能: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7-26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3-059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
 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
 注担保风险。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山高环能下属公司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十方”)
 因业务需要,拟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业务,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8,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1 年。公司为其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3 年 4 月 19 日、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
 收购的全资和控股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
 间提供担保额度新增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42,500 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2023 年 5 月 16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审议范围之内,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806070991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谢欣
    成立日期:2005-10-13
    营业期限:2005-10-13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新泺大街888号10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
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市政设施管理;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工程管
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劳务服务(不
含劳务派遣);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
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
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生物质燃料加工;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木炭、薪柴销售;工业设计服
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畜禽粪污处理;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
及其再生利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新车销售;汽车租赁;碳减排、
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高环能100%持股。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72,724.02                      425,977.13
     负债总额                    431,997.38                      385,586.68
      净资产                     40,726.65                       40,390.45
       项目             2023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2 年 1 月-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29,670.75                       168,880.16
        营业利润                  1,312.72                3,696.69
         净利润                     588.30                3,318.79
       经查询,山高十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
       受信人:山高十方
       授信人:青岛银行
       授信额度: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授信期限:从2023年07月24日起至2024年07月24日止。在授信期限内发生的
每笔授信项下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以借款凭证等相应的凭证为准。各笔授信项
下业务的到期日可以不受授信期限届满的限制。
       担保:本合同项下所产生债权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需担保,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担保合同生效时生
效。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青岛银行
       保证人:山高环能
       被担保主债权: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
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
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
应支付的其他款项。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
证责任。
       保证期间: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起三年。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4、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
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若发生法律
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
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署(若当事人为自然人,则本合同应由该
当事人签名,若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本合同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印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上述协议尚
未正式签署,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
228,308.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62.95%;控股子
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
净资产的12.78%;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200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1.55%。上述担保余额合计276,408.9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97.28%。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