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电子: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14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下午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供上述议案相关资料,我们
对资料进行了审阅,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要求,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
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卫宁 万良勇 郑慕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