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关于子公司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公告2023-11-14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85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包
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鹿城水务”)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重大事项报告,
现将控股子公司涉及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处罚情况概述
包头鹿城水务于近日收到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包环罚 150207
【2023】28 号、包环罚 150207【2023】29 号、包环罚 150207【2023】30 号、包环罚 150207
【2023】31 号、包环罚 150207【2023】32 号)。具体如下:
(1)包环罚 150207【2023】28 号: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对包头鹿城水务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包头鹿城
水务 2023 年 8 月 8 日总磷日均值浓度为 0.508mg/L,经计算总磷日均值浓度超标 1 天,超标
量为 0.008mg/L,超标倍数为 0.016 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条规定,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对包头鹿城水务罚款 10.01 万元。
(2)包环罚 150207【2023】29 号: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3 年 9 月 7 日对包头鹿城水务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包头鹿城水
务 2023 年 9 月 6 日总氮日均值浓度为 15.261mg/L,经计算总氮日均值浓度超标 1 天,超标
量为 0.261mg/L,超标倍数为 0.01 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十条规定,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对包头鹿城水务罚款 10.01 万元。
(3)包环罚 150207【2023】30 号: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对包头鹿城水务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包头鹿城
水务 2023 年 9 月 13 日总氮日均值浓度为 15.189mg/L,经计算总氮日均值浓度超标 1 天,超
标量为 0.189mg/L,超标倍数为 0.01 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条规定,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对包头鹿城水务罚款 10.01 万元。
(4)包环罚 150207【2023】31 号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3 年 10 月 6 日对包头鹿城水务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包头鹿城
水务 2023 年 9 月 23 日总磷、2023 年 9 月 24 日总磷、2023 年 10 月 5 日总氮的日均值浓度
有超标现象,总磷的日均值累计超标 2 天,总氮的日均值超标 1 天,经计算总磷的日均值浓
度累计超标量为 0.219mg/L,总氮的日均值浓度超标量为 0.542mg/L,总磷的日均值浓度累计
超标倍数为 0.438 倍,总氮的日均值浓度超标倍数为 0.036 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对包头鹿城水务罚款 10.40 万元。
(5)包环罚 150207【2023】32 号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3 年 10 月 14 日包头鹿城水务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包头鹿城水
务 2023 年 10 月 13 日总氮日均值浓度为 15.301mg/L,经计算总氮日均值浓度超标 1 天,超
标量为 0.301mg/L,超标倍数为 0.02 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条规定,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对包头鹿城水务罚款 10.02 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在生产过程中持续加强对环保的控制和监督,加强对环境
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履行环境保护
责任。截止目前,该次行政处罚对子公司生产经营未造成重大影响,该次子公司处罚未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第九章中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