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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东装备:2023-47关于向冀东发展集团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12-13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3-47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冀东发展集团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生
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冀东发展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借款,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自办理
借款之日起一年,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LPR 贷款市
场报价,无抵押、无担保。
    由于冀东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情形,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
焦留军、张建锋、蒋宝军、李洪波回避表决,其他三名独立董事进行
表决,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就该议
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已获得同意。
    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向东
    注册地址:唐山丰润区林荫路东侧
    注册资本:247,950.408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11047944239
    经营范围:通过控股、参股、兼并、租赁运营资本;熟料、水泥、
水泥制品、混凝土、石灰石、建材(木材、石灰除外)、黑色金属材
料及金属矿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除外)、
化肥、石油焦、五金、交电、水泥机械设备、塑料及橡胶制品、石膏
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钢材、针纺织品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普通货运;对外承包工程:
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
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煤炭批发;装备工程制造、安装、调试
技术咨询;露天建筑用白云岩开采(限玉田,取得资质后方可开采);
以下限分支经营:骨料、建材、砼结构构件、耐火材料制品、石膏、
水泥制品、混凝土外加剂、水泥助磨剂、浇注料及其他外加剂生产、
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以上各项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未经批
准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冀东集团资产总额为 1,753,031 万元,
净资产 357,963 万元;营业收入 111,256 万元,净利润-26,129 万元。
(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冀东集团资产总额为 1,795,014 万元,
净资产 326,364 万元;营业收入 44,880 万元,净利润-27,141 万元。
(未经审计)
    冀东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持有公司 30.00%股份,是公司控
股股东。冀东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冀东集团申请总额度不
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借款。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向冀东集团借款的借款利率是根据资金市场情况,借款利率
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LPR 贷款市场报价,无抵押、无担保。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拟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总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
    2.借款用途: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3.借款期限:自办理借款之日起一年。
    4.借款利率: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LPR 贷款市场报
价,无抵押、无担保。
    5.生效条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上市公司监管规则
履行相应程序后,自借款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次关联交易合同尚未签署。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向冀东集团借款,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解
决公司资金需求,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
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冀东集团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
交易总额为 10,285.96 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董事会事前就向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事项
告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本次向冀东
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
金,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资金需求,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不
存在利益转移,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借款是公司取得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借款,借款期限自办理借款之日起一年,
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LPR 贷款市场报价,无抵押、
无担保。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
次关联借款符合公司 2024 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
    2.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就该议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一)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
    (二)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