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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星能源: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调减的审核意见2023-06-13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调减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调减的相关文件后,发表
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根据《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
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出于谨慎性考
虑,拟将本次发行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
额调减 8,805.12 万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相应调减 8,805.12 万元,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 139,454.88 万元(含本数)。经公司对照自查,
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后,公司仍然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条件。
    2.本次调减募集资金总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且调整方案合理、切实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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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调减情况,公司编制的《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稿)》《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等相关文件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调减情况,公司编制的《关
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与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
理性与可行性,有利于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公司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调
减相关事项的相关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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